贺安杰问政湖南 起草组组长贺安杰就《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答记者问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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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实习生 庞黛林)<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昨日,省会主要媒体就<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进行集中采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起草组组长贺安杰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发美主持集中采访.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有记者问,建设法治湖南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贺安杰说,<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了"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深化普法.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可依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实习生 庞黛林)《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昨日,省会主要媒体就《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进行集中采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起草组组长贺安杰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发美主持集中采访。

推进党委依法执政

有记者问,建设法治湖南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贺安杰说,《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了“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深化普法、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这就是法治湖南建设最核心的内容。

在回答“《纲要》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的问题时,贺安杰介绍:

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制度,建立了省委提出立法建议制度、省委审定立法规划制度、省委讨论重要法规规章草案制度以及地方立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了全省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对各级党委督促机制和保障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行了规定;加强了党内的制度建设。

六方面体现湖南特色

贺安杰表示,《纲要》的湖南特色主要体现在:以程序建设作为重要抓手,“2008年省政府在全国首先制定了第一部行政程序规定,实践证明,地方法治建设以加强程序建设为突破口,是一条成功的经验。”

以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作为重要的着力点,贺安杰举例说,在2006年底和2007年这一段时间内,省政府就把省级5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即“权力清单”在省一级率先进行了公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强化监督问责,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制裁,使腐败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得到应有的追究;强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湖南建设所带来的成果;强调以保障和推进科学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注重以法治创新来保障和推动我省的“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老百姓得到实在好处

《纲要》强调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制度,这将促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高办事效率,给老百姓提供方便。老百姓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的机会会更多。《纲要》规定,党委和政府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听取意见,地方性法规草案要向社会公布。

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更加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对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表达功能,将会更加重视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类新型媒体在表达社情民意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法治,通过健全各种法律制度,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会更有保障,生活将会更加有安全感。

《纲要》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八大民生工程,通过《纲要》的实施,全省公民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权利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老百姓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会更大。

贺安杰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法治湖南建设如何保证公正司法”、“如何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以及如何发挥互联网在法治湖南建设中的作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