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赵秉志教授作客辽宁大学刑事法论坛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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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4月1日,辽宁大学刑事法论坛正式开讲.北师大刑科院暨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赵秉志教授受邀在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国刑法立法改革新观察--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中心>的讲座.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杨松主持论坛,法学院相关专业师生代表参加了论坛. 在讲座中,赵秉志教授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关于废除死刑罪名.反恐以及反腐败立法等亮点进行解读,分析了刑法立法改革的走向,并提出了自己的观

4月1日,辽宁大学刑事法论坛正式开讲。北师大刑科院暨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赵秉志教授受邀在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国刑法立法改革新观察——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中心》的讲座。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杨松主持论坛,法学院相关专业师生代表参加了论坛。 在讲座中,赵秉志教授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关于废除死刑罪名、反恐以及反腐败立法等亮点进行解读,分析了刑法立法改革的走向,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从废除死刑罪名的角度出发,赵秉志教授回顾了历次刑法修正案对于死刑罪名废除的立法趋势,总结了此次刑法修正案中废除死刑的罪名的特点。

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于反恐犯罪的改革方面,赵秉志教授对反恐立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认为首先要在刑法的结构上进行调整,将规定反恐的犯罪独立成一个章节,同时增设反恐犯罪的类型,并借鉴国际反恐的经验。

在反腐败犯罪的改革上,赵秉志教授认为,对于腐败犯罪的规定应该从提高贪污受贿罪的入罪起点、弱化贪污受贿罪关于数额的刚性标准、将贪污受贿罪分开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立法体系。此外,赵秉志教授还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的其他改革亮点做出了解读。

讲座之后的提问环节异常热烈,同学们争相提出问题。赵秉志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犯贪污受贿罪的官员非正常死亡适用的法律程序问题以及《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法条的修改等问题作出了耐心解答,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