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新民演员 陕西:省厅赵新民副巡视员调研省高速集团大件运输工作

20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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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2010年7月6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发(2010)43号文件印发了<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8月19日,省厅专门召开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专题会议,冯西宁厅长对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提出交通行业大件运输新要求.为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9月2日,厅副巡视员赵新民带领厅治超办.督察室调研省高速集团大件运输工作.陕西省高速集团总经理王登科.总经理助理叶普万及集团公司治超办.路政支队.检测公司负责人等参加调研会议.      叶普万总经理助理代表集团公司

      2010年7月6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发(2010)43号文件印发了《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8月19日,省厅专门召开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专题会议,冯西宁厅长对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提出交通行业大件运输新要求。

为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9月2日,厅副巡视员赵新民带领厅治超办、督察室调研省高速集团大件运输工作。陕西省高速集团总经理王登科、总经理助理叶普万及集团公司治超办、路政支队、检测公司负责人等参加调研会议。

      叶普万总经理助理代表集团公司简要汇报了大件运输车辆办理情况及贯彻落实省厅"8.19"会议精神情况。

      王登科总经理向厅调研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将大件运输情况提前告承办单位、检测单位预审,提高效率;二是建议加强大件运输技术研究,对桥梁承载能力提前告知大件运输承运单位,获得理解;三是建议改变大件运输车辆审批方式,把多个大件运输车辆集中统一办理,减少办理环节。

      厅副巡视员赵新民作重要讲话。他指出,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非常重视大件车辆运输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大件运输作出重要批示。

省厅高度重视大件运输工作,冯西宁厅长等领导多次过问大件运输工作,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大件运输工作,省厅出台了《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他代表省厅对做好大件运输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各单位要将认识统一到省厅"8.

19"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厅关于大件运输车辆的基本原则上来,统一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大件运输车辆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本着"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经济民生"的服务宗旨,切实做好大件运输工作。

第二,在支持陕西经济发展前提下,保障桥梁、公路安全。对200吨以上大件车辆,一方面要尊重科学,尊重技术,认真对待。另一方面,要开展大件运输车辆技术研究,刨清所辖路段家底,摸准桥梁承载能力,对大件运输车辆校验作合理把握与决策。

要增加管理投入,对公路运输潜能合理挖掘,总结以往工作中合理经验及失误,在校验工作中避免过于保守或武断的两个极端。要加强与大件运输协作单位沟通,统一大件运输校验标准,在保证公路桥梁安全前提下,为大件运输车辆服务。

第三,省厅将对大件运输车辆相关办理条件、审批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向社会发布公告,要求两大集团、公路局认真履行省厅关于大件运输向社会的一系列举措及承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出台相关细化规定,促进大件车辆运输工作。

结合单位实际,把省界办证点的检测设备、办证人员配备到位,加强业务培训,提供良好服务,兑现省厅承诺。第四,大件运输是当前治超工作中的难点。

厅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两大集团、公路局要加强联系,定期互通信息,按省厅分工,配合对方,履行好各自职能。要做好单位内部协调与管理工作,协调好线路之间、分公司之间、站点之间的管理工作,使大件运输衔接到位,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要上交矛盾。

在对外服务中及时掌握各种动向,向省厅反映。加强省界办证点人员廉洁教育,适时采取措施,整治办证点环境,消除"黄牛"对交通行业的损害,保持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高振鑫主任、厅督察室李连峰主任也就大件运输车辆审批、办理、通行、服务等提出要求。

      陕西省高速集团表示,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大件运输车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对集团大件运输工作再完善、再细化、再规范,在保护公路桥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理效率,更好为大件运输承运单位服务,为陕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