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新久刑法学pdf 刑法解释的合宪性分析 pdf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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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Page1------------------------------第36卷第9期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年9月20日Vo1-36No.9JournalofKaifengInstituteofEducationSep.202016doi:10.3969/j.issn.1008-9640.2016.09.108刑法解释的合宪性分析李宝忠(鲁东大学,山东烟台246025)摘要:本文首先论证了刑法解释合宪性分析的必要性,其次从主体.形式.程序.内容

--------------------------Page1------------------------------第36卷第9期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年9月20日Vo1-36No.9JournalofKaifengInstituteofEducationSep.

202016doi:10.3969/j.issn.1008-9640.2016.09.108刑法解释的合宪性分析李宝忠(鲁东大学,山东烟台246025)摘要:本文首先论证了刑法解释合宪性分析的必要性,其次从主体、形式、程序、内容等方面分别分析了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最后提出只有宪法明确授权的国家机关才有刑法解释权,刑法解释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证刑法解释内容的合宪性。

关键词:刑法解释;宪法;合宪性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640(2016)09—0232.03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的规定必须明确。

刑法统领下的法治国家要求将国家权力关在笼子里,刑法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应清晰明确,不能模糊不清,解释权也应被关在笼子里。刑法解释不是随意一个但刑法的明确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于现主体的随性之为,而应由法定的权力主体按照法定程实中的刑法法规本来就是由具有某种程度的抽象性序进行。

《宪法》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规范国家权力,语言所写成的,无论怎么明确也不得不具有一定的界规定什么权力由谁行使,乃至规定如何行使国家权限。

”…(P5当抽象的刑法规定被适用于复杂多样力。只有源出于宪法的国家权力才具有根本意义上且不断发展变化的具体案件时,刑法解释就成为必的合法性。刑法解释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应强调其然。

刑法需要解释,解释刑法应有章可循。本文将在合宪性。只有宪法明确授权的国家机关才有刑法解宪法语境下思考刑法解释问题,探讨刑法解释合宪性释权,有权的国家机关应依法解释刑法,刑法解释的的必要性、刑法立法解释的合宪性、刑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不得与宪法原则或者宪法规范相抵触。

合宪性等问题。(三)刑法解释合宪性分析有利于保障人权一、刑法解释合宪性分析的必要性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当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权利保障的最高法律依代中国的基本治国方略。

因此,有必要在宪法语境凭。刑法解释的合宪性要求在解释刑法时遵循人权下思考刑法解释问题,有必要对刑法解释的合宪性原则,充分考虑人权保障的需要;刑法解释内容不得进行分析。

.超越刑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违法宪法或者法律缩限(一)刑法解释的合宪性分析能增强刑法解释的公民权利的刑法解释是无效的。刑法规定有“配偶而合理性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在《宪法》统领下的法治国家中,刑法解释必须符成重婚罪,根据婚姻法规定,我国的结婚在法律上仅合《宪法》,不得与《宪法》原则、《宪法》规范相抵触。

指登记结婚,而有刑法司法解释规定事实重婚也构成刑法解释的合宪性是刑法解释合理陛最重要的指标。

重婚罪。依该刑法司法解释,事实重婚构成重婚罪,刑法解释的合宪性要求刑法解释的主体合格,解释程要依法处刑——即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的权益。

且序合法,解释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实质要求。刑法不论该刑法司法解释是否存在扩张犯罪成立范围等解释只有合宪才具有合理性,才具有法律效力;不论问题,仅从人权保障方面讲,该刑法司法解释是否合是解释主体还是解释内容不符合宪法,刑法解释均是法、合宪仍值得深入探讨。

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强调刑法解释的合宪分析二、刑法立法解释的合宪性分析有助于提高刑法解释的合理I生,保障刑法解释的效力。

刑法的有权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刑法适用过(二)刑法解释合免}生分析有助于规范刑法解释权程中必须遵守适用。有权解释无“论是《刑法》司法对刑法适用有决定性影响力的是刑法的有权解解释还是《刑法》立法解释,都是对法律内容的阐释,释。

刑法的有权解释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宪法》是对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的具体规定,其内容是收稿日期:2016—09—03基金项目: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刑“法的宪政思考”(项目编号:J12WB02)。

作者简介:李宝忠(1974一),男,山东聊城人,鲁东大学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刑事法学。·232·--------------------------Page2------------------------------刑法的已有或应有之意,是刑法规定的本来的含义,容”,还是因“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而不是创制新的行为规范去约束人们的行’[2](P29’。

用法律依据”,刑法的立法解释都是对刑法规定已有现具体分析刑法立法解释的合宪性。或应有之本意的明确,而不是创制新的规定。刑法立(一)刑法立法解释的主体法解释应保证解释内容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