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是港独吗 释法是“港独”照妖镜\龙子明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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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次人大释法规定,基本法一○四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人大释法是"港独"照妖镜,可以将形形色色的"港独"面目清晰照出.人大释法规定,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不久前某些候任议员在就职宣誓时的恶

今次人大释法规定,基本法一○四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人大释法是“港独”照妖镜,可以将形形色色的“港独”面目清晰照出。

人大释法规定,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不久前某些候任议员在就职宣誓时的恶劣表现,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中,游蕙祯、梁颂恆宣誓时展示“港独”横额,公然以“支那”及粗言侮辱国家、民族及全球华人。刘小丽先故意宣读所谓“开创民主自决之路”的誓言,然后以极慢速度读出应读誓词,宣誓翌日她又在社交平台撰文称她是为传达“宣誓是虚伪的”。

罗冠聪宣誓前称“我绝不会效忠于残杀人民政权”,读出誓词后再高呼“权力归于人民,暴政必亡”。人大释法将此四人的“港独”面目清晰照出,意味着此四人应丧失议席。对此,连立场趋向反对派的港大法律学院讲师张达明都认为,“青年新政”梁颂恆和游蕙祯、香港众志罗冠聪,以及刘小丽的议席,绝对有可能在释法后失去。

释法对其他宣誓时“玩嘢”及“加料”的反对派议员,也具有约束力和警告性。宣誓就职仪式上,近半数反对派议员,包括本土自决或“港独”分子,均有在宣誓时举黄伞、撕道具、击鼓、拉布,宣誓变宣“独”。梁国雄在誓词中宣扬“人民自主自决”并举雨伞。

朱凯廸宣誓时大叫“民主自决,暴政必亡”。郑松泰宣誓时高叫“全民制宪、重新立约”。张超雄宣誓时撕毁“8.31决定”。陈志全宣誓时高呼“我要真普选”等口号。邵家臻宣誓时敲打、摇铃,大叫“雨伞运动,败而不溃,对抗极权”。

黄碧云宣誓时高叫撤回“8.31决定”。姚松炎亦在誓词中“加料”。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表明,除了公然煽动“港独”和“建国”,“散布香港民族自决之类的主张,本质上也是‘港独’”。一些反对派议员随时受到法律追究。

释法规定:“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有关规定不仅堵截梁颂恆、游蕙祯、刘小丽等“港独”分子进入议会,亦会影响到一些已宣誓进入议会的议员日后在议事厅的行为,若有议员在议会内有涉“港独”行为,就不能再以议员议事有豁免作保护,会被追究发假誓刑责,法院审讯时会以释法的内容作参考。

释法规定,基本法第一○四条规定的誓词,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因此,对任何形式的“港独”活动,特区政府必须依法惩处。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青年交流促进联会创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