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杏楠吴中法院 吴中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表彰大会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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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4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苏州市委在苏州吴中联合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会议由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少东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公丕祥院长.省委政法委朱华仁副书记.吴中区委俞杏楠书记出席大会并讲话.    奚晓明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

    4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苏州市委在苏州吴中联合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会议由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少东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公丕祥院长、省委政法委朱华仁副书记、吴中区委俞杏楠书记出席大会并讲话。

    奚晓明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吴中区人民法院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更是江苏省各级法院干警团结拼搏、敬业奉献的生动缩影。

    他要求,江苏各级法院以吴中区人民法院等全国模范法院为榜样,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培养从严治院的优良作风,坚定不移地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丕祥院长要求,吴中区人民法院要以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为新的起点,继续谋划新思路、实现新发展、再创新业绩,不断实现法院工作新进步新提高。他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开展向吴中区人民法院学习活动为新的契机,更加牢固地树立固本强基意识,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认清形势任务,增强实际效果,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保障水平,着力深化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开创全省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局面。

    朱华仁副书记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要以吴中区人民法院为榜样,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坚持自觉服务大局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动摇,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动摇,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深入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为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俞杏楠书记要求,吴中区人民法院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重点、再接再厉,努力创造新的成绩,使服务大局有更好成效,审判工作有更优业绩,队伍建设有更高提升,全区政法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吴中区人民法院的成功经验,共同推动吴中区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推进"吴中明天更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少东宣读了苏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向吴中区人民法院学习的决定,吴中区人民法院钟毅院长作了表态性发言。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刘嫒珍主任及相关领导、苏州市中院叶兆伟院长、苏州市委政法委朱耀明副书记、吴中区金洁区长、最高法院政治部宣教部表彰宣传处叶健处长、苏州市中院相关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和政治处主任、吴中区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吴中区级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及吴中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