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彪农村 余彪:重建新乡绅须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

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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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记得前不久,在亚布力论坛上,任志强等房地产巨头围绕乡愁话题进行了讨论,其中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说,城市人由于在农村没有房子没有宅基地从而无法寄托乡愁,因而要让每个中国人都留得住乡愁的话,就是要放开城市居民到农村去买房买宅基地.亚布力论坛上的讨论立即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激烈辩论,其核心问题就是允不允许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或者说重建新乡绅是否要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城市居民并不是从来就不能到农村买房的.解放以前,农村和城市是互通的,城市居民可以到农村买地建房,农村人有能力也可以到城市买房.彼时城市和乡村

记得前不久,在亚布力论坛上,任志强等房地产巨头围绕乡愁话题进行了讨论,其中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说,城市人由于在农村没有房子没有宅基地从而无法寄托乡愁,因而要让每个中国人都留得住乡愁的话,就是要放开城市居民到农村去买房买宅基地。亚布力论坛上的讨论立即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激烈辩论,其核心问题就是允不允许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或者说重建新乡绅是否要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

城市居民并不是从来就不能到农村买房的。解放以前,农村和城市是互通的,城市居民可以到农村买地建房,农村人有能力也可以到城市买房。彼时城市和乡村的差别还不如后来明显,很多人无论是在外为官还是为商多会选择回乡居住,这部分人通常构成农村社会中的乡绅群体。

他们在地方社会发挥了各方面的作用。其一是教化的功能。乡绅群体是农村的知识分子,他们具有上层文化的智识教养,在地方社会代表国家引导文化价值。其二是公共事务组织和公共品供给功能。

传统社会中国家并不负责地方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品的供给,而是由地方社会自我组织和负责,乡绅群体在这个过程中或者发挥组织才能,或者是捐款筹集资金,具有很大的作用。其三是社会整合的功能。乡村社会纷繁复杂,但是官僚机构又是极度精简,因此很多的基层事务都交给乡绅办理,比如乡村社会的纠纷调解,基层社会秩序的整合很大程度上依靠乡绅。

乡绅阶层在解放以后出现了变故。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农村的原有知识分子阶层被打倒,他们在乡村社会的地位不再受到人们的尊敬。其二是城乡隔离的制度建立起来后,城市居民与农村社会的联系被隔断了。这个隔断表现在几个方面,一种是因为城乡的待遇差别极大,导致城市人不再想回到农村,还有一种就是城市居民在农村的土地和房屋被集体化,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不能再在农村获得土地和宅基地。

因此,乡绅的经济基础已经瓦解,农村的乡绅文化及价值也丧失殆尽,城市人成为了纯粹的城里人,他们的乡愁无以寄托,农村也没有了乡绅文化。

乡绅阶层的消逝,对于农村社会来讲,既有利也有弊。有利的一面,就是从建设现代国家的要求来看,国家要塑造出现代式的国民,因此多强调国家直接来面对民众。在传统国家里,乡绅阶层充当了国家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他们既是民意上传的代表者也是国家意图下达的代理者。

建设现代国家不可避免地要对乡绅阶层进行改造,对于我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更是如此,乡绅阶层在建国后遭到彻底的否定和坚决的清除即是明证。应该说,这样的做法具有某种必然性,具有历史性的合理性。

革命的手段带来了民众对于国家的认同,现代式的国家观念在乡村社会扎下了根。但是对于乡绅阶层的消灭,在后革命的经济建设时代则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由于乡村社会中没有相应的精英阶层来填补乡绅阶层的位置,乡村社会的很多事务无法有效的解决。

如上所说,乡绅阶层在乡村社会中发挥了文化教化、公共事务组织、公共品供给、社会整合等方面的作用,但是当前乡村社会中却没有这样一个阶层来担负起这个责任。

确实,国家通过改造乡绅阶层塑造出了农民的国家认同,但是在稳态的社会中原子化的农民却无法解决好自身内部的问题,国家也无法与千千万万分散化的农民打交道。因此,如何解决这样一个新问题客观上是存在的。

那么有没有必要建立所谓的"新乡绅阶层"?以自己的理解,即使是要重建所谓的新乡绅阶层,也应该是主要从文化的角度来进行。当前很多农村地区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都出现了富人治村的局面,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培养富人村干部的文化担当。

不过亚布力论坛上讨论的"新乡绅阶层",其比较显眼的一点就是要放开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买房。他们的依据有,城市居民或者说有实力外村人到农村买房买地,那么就给农村输入了一大笔的资源,就好比形成了农村的土地财政。

现在农村很多公共设施没有资金,农村将部分的集体建设用地比如说宅基地流转给城市居民,事实上当前城市居民对此有巨大的需求,那么农村就可以利用这笔资金改善村庄环境。同时,城市居民在农村买了房子,他们也可以亲近自然,也就有了乡愁寄托的地方。由此说来,不是城市人和农村人都得到好处的举措吗?

但是,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到底对农村意味着什么呢?可以从两个角度看问题。

其一是谁会丧失宅基地?农民流转宅基地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生产投资,二是家庭消费,三是进城买房,对于农村社会的上层来看,无论是哪个目标,他们都没有必要将宅基地流转来筹集资金,正是因为他们具有很好的经济能力,即使是他们进城了,他们也宁愿将农村的房子留着作为乡愁。

而对于那些农村社会的中下层而言,他们面临的情况有所不同。比如说有的是想进城却没有足够的能力,有的是家庭遇到困难急需资金,这些原因都构成了他们流转宅基地的动力。

但是这部分人作为村庄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流转宅基地获得部分资金并不能解决问题,他们进城后可能在城市里呆不下去而不得不返回农村,他们在解决眼前的困难后还是要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但是农村的一户一宅政策使得他们又没有办法再从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因而就可能产生相当部分农村居民居住问题的出现。

其二是宅基地到底有多大的财产性价值?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土地非农化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增值,土地的稀缺性带来的城郊土地的升值,使得很多人认为土地具有巨大的价值。农村的宅基地也被认为是具有巨大价值的。那么真实情况是什么样呢?农村的宅基地是否有价值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宅基地和大中城市城郊的宅基地,第二种是广大的中西部农村的宅基地。第一种宅基地很显然是有很大价值的,很多论者也是看到了这部分宅基地而就此认为宅基地流转具有价值显化的功能。这些地方的宅基地之所以升值,是因为当地迅速发展的经济辐射到了临近的土地上,农民已经通过多种途径以自己的宅基地在市场中获得了丰厚的收益,实际上这种宅基地已经不是单纯的村集体所有农民自己使用的宅基地了。

不过,这种类型的宅基地只能占到全国农村的5%,也即是说,具有价值的农村宅基地只是全国巨量宅基地面积中的极小一部分罢了。

第二种宅基地则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如果说这些宅基地有价值,只能是对于农民而言的使用价值。就交易而言,农村内部没有市场,交易的价格也上不去,即使是交易农民也不能从中获得多少收益,而农村外部比如说城市的需求,除了极少数的个别的区位比较好的农村的宅基地可能很有市场,绝大部分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城市人也不愿意去问津的,因此农村宅基地价值的显化根本就无从谈起。

就此来看,放开宅基地流转,少部分地区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因此获得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而绝大部分农村的宅基地则没有多大的价值,从而希冀通过宅基地的自由流转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根本就不现实。

因此,让城市的居民去农村购买宅基地,从而培育成所谓的"新乡绅阶层",确实是向"城乡一体化"又迈近了一步,也确实会吸引部分城市居民到农村返乡,但是在当前以至于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它到底是否有利于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是否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实是一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