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王文杰诈骗案纪实!(转载)

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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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于对民权王文杰敲诈勒索一案的几点看法2012年3月29日,王文杰因敲诈勒索被民权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接受害人报案后及时赶到案发现场,将王文杰控制,人赃俱获,抓了个现行.本来,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王文杰现在的身份已然是犯罪嫌疑人,我们应该等待法院的判决,有罪或无罪.如果罪名成立,像王文杰这种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反之,法院宣告无罪,由公安检察对王文杰做出国家赔偿.但我们都清楚,宣告王文杰无罪那是不可能的了.民权公安绝不可能在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王文杰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就予刑拘的,检察院

关于对民权王文杰敲诈勒索一案的几点看法2012年3月29日,王文杰因敲诈勒索被民权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接受害人报案后及时赶到案发现场,将王文杰控制,人赃俱获,抓了个现行。本来,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王文杰现在的身份已然是犯罪嫌疑人,我们应该等待法院的判决,有罪或无罪。如果罪名成立,像王文杰这种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反之,法院宣告无罪,由公安检察对王文杰做出国家赔偿。但我们都清楚,宣告王文杰无罪那是不可能的了。民权公安绝不可能在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王文杰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就予刑拘的,检察院更不可能在没有王文杰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对其批准逮捕。接下来,王文杰将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绝没想到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竟会引来京九晚报:《河南民权:“警商勾结”陷害媒体人》的不负责任的诽谤文章,先入为主的界定为“官商勾结”陷害媒体人。

请问这位记者先生有什么证据来认定是“官商勾结”又如何陷害媒体人的呢?首先,王文杰是不是媒体人,是哪一家的媒体人,如果真是媒体人的话,在没有涉嫌犯罪的情况下,给民权公安八个胆,也不敢陷害他吧。紧接着,王文杰的诈骗团伙同党王一川,程军峰等一伙人不愿看到他的同党被下狱,摇旗呐喊,信口雌黄,在全国各大网站发帖,借王文杰的母亲蒋举荣之口胡编乱造,替王文杰鸣冤叫屈,想把水搅浑,迫使公安局检察院放人。岂不知这种做法简直愚蠢至极,是等于把王文杰放到火上烤。除了加重对王文杰的惩罚力度外,是什么目的都达不到的。

王文杰是个无业游民,游手好闲,近10年来专门冒充记者骗吃骗喝,一有机会就搞敲诈勒索。这一回好了,发财的美梦被击碎,镣铐和监狱和他相伴,任凭他的同党们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为他造势,也不能撼动法律对王文杰的犯罪罪行的惩处。敲诈勒索是重罪,量刑的起点就很高,况且王文杰敲诈勒索的数额巨大,两万既遂,三万未遂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王文杰的犯罪情节和随后他的诈骗团伙的炒作,对民权公安的诋毁与诽谤,都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我估计对王文杰的量刑应该在5年左右。奉劝王文杰的母亲蒋举荣和他的家人,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平静的接受这一不希望发生的灾难性后果。
我们这个世界上从此又多了一个有犯罪前科的坏人,而他的劣迹会牢牢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在此,奉劝一下,程军峰等还没有被绳之于法的诈骗犯罪嫌疑人,你们在外面自由的日子不多了,还是多干回事儿,争取早一天走进看守所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