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苏力争议 朱苏力教授应邀作亚洲法律学会第十三届年度会议专题讲座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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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5月19日至20日,亚洲法律学会第十三届年度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20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应邀作主题演讲.演讲

2016年5月19日至20日,亚洲法律学会第十三届年度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20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应邀作主题演讲。演讲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主持。  

朱苏力教授肯定了中国三十多年来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指出中国已经基本达到有法可依的目标。但他认为今后的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并不必然只是确保"有法必依",或主要由司法落实贯彻。许多与社会分配正义相关的立法难题仍将存在,甚或可能是中国法治必须高度关注的影响广泛和久远的重大问题。

朱苏力教授认为,由于中国社会转型,也由于中国社会的改革,依法和执法一直是也仍将是中国社会法治建设必须面对、有时甚至是必须有所妥协的重要问题之一。但由于改革之初中国社会贫富差距较小,改革作为社会共识获得普遍社会支持,有雄厚的社会基础,总体而言立法比较容易。为尽快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无论立法和还是法学研究都更多注重学习甚或拷贝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确实成就巨大。

但由于中国是个大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条件很不相同,甚至差别巨大,各地区的人甚或每个人拥有的可能转化为经济社会收益的各种自然禀赋很不相同,同时也由于中国社会的日益工商化、城市化和某些地区社会生活的后现代化,不仅体力基本不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后天获得知识、技能也不总是个人获得财富的主要手段,而诸如想象力、创造力、组织力甚或"颜值"这类有可能天赋(但也可能会因后天的训练或如整形手术这样的金钱购买而增加)的人力资本,以及由于家境和社会网络等社会资本事实上对个人之间的贫富差异增加,社会分歧增加。

社会阶层的分化以及地区利益的分歧,因此会令当代中国必须通过立法来予以应对,同时也令这些问题难以以先前的立法方式予以有效应对。

仅仅更多从立法上关注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是不够的,中国的更大立法挑战是要在这个地理条件注定了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也即利益可能分歧)同时社会分层日益显著的大国如何创造出可行的法律和制度来予以有效应对,使得人民分享改革红利。

鉴于这类问题是普遍性的问题,不大可能由传统上注重且更擅长个案纠纷解决的司法来有效应对,而一定要求立法和行政机关,在科学技术和信息发展的支持下,以能回应中国问题的制度创新和立法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朱苏力教授认为,法学教育,不仅在法律知识和技能训练上而且在法学研究的领域上,应当,而且或迟或早必定会随着体现在中国法律职业市场的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