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化工方威】特大利好!方威出事 方大化工最新重组消息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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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方威,1973年出生,辽宁沈阳人,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员.辽宁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理事,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辽宁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辽宁省"抗洪救灾先进工作者".抚顺市"杰出民营企业家".抚顺市"明星民营企业家".据公开消息,作为"方大系"掌门人的方威1973年出生,辽宁沈阳人,早年发家于辽宁抚顺.沈阳等地,后将事业向全国拓展,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方威,1973年出生,辽宁沈阳人,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员、辽宁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理事,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辽宁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辽宁省“抗洪救灾先进工作者”、抚顺市“杰出民营企业家”、抚顺市“明星民营企业家”。

据公开消息,作为“方大系”掌门人的方威1973年出生,辽宁沈阳人,早年发家于辽宁抚顺、沈阳等地,后将事业向全国拓展,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方大集团”)以炭素、钢铁、化工、医疗为主业,兼营矿山、焦化、房地产等产业。多年来,方大集团秉承“听党的话,跟党走”的企业方针,凭借良好的社会形象、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高效的运营机制,整合了多家国有企业,形成了跨行业、跨地区、多元化、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方大集团总部位于中国首都北京,现旗下拥有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大炭素”)、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大特钢”)、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大化工”)三家上市公司和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萍钢公司”)及一个研究院、一个设计院等70多家公司。

其中方大炭素是中国最大的炭素联合企业,方大特钢是中国最大的弹簧扁钢和汽车零部件用钢生产基地,方大化工是新中国化学工业的摇篮,萍钢公司是中国建筑用钢最大生产基地之一。所属公司分布于辽宁、甘肃、江西等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拥有员工5万多人,资产总额已达700多亿元,销售收入800多亿元。

方威2008年以23.6亿元身家登上“新财富500富人榜”;2009年跻身清水湾胡润百富榜前60名;2011年以95亿元的财富跻身“新财富500富人榜”前100位,名次超前于陈天桥、李兆会,成为著名少壮派富豪。2012年胡润发布的《2012少壮派富豪榜》中,他以财富150亿元人民币位列亚军。

方大集团生产经营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为民族工业的振兴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方大集团按照“四大板块两个院”发展战略,实现了炭素、钢铁、化工等产业的全面发展(医疗板块正在规划中)。为打造产业价值链,方大集团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科技创新,建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方大集团坚定地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与国际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和交流,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推进了方大集团国际化的发展进程。

方大集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企业精神,在“三个有利”的企业价值观和“三个团结”的企业原则下,广泛开展与国内外企业的“双赢”和“多赢”合作。

方大集团在发展中坚持“党建为魂”的企业文化,所属各公司都具有完备的党、工、团组织机构。方大集团通过党建文化铸造发展灵魂,引领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的发展,方大集团已凝聚了强大的前进动力。展望未来,方大集团将构建一个主业清晰、核心竞争力突出、管理科学,且在相关行业形成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国际化大型企业集团,努力打造方大集团的长青基业。

2015年方大化工最新重组消息:2015年6月5日下午1:00起停牌

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方大化工,证券代码:000818)自2015年6月5日下午1:00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6月5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证券简称:方大化工——公告编号:2015-032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方大化工,证券代码:000818)于2015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正在筹划减持和转让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事宜,该事项有可能会影响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控制权比例,但转让后,本公司现有管控模式、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工作不发生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