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前首富成老赖 生活咋过成了这样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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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前首富老赖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成为老赖?在经济方面位于金字塔顶层的人有时候有时候一起一落之间相差甚远,上一秒风光无限下一秒就锒铛入狱,近日广西前首富赖可宾被列为老赖之后,名下地块也被拍卖了,身无分文了!

广西前首富老赖是怎么回事?

近日,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西侧一地块,在网上挂出司法拍卖信息。目前,该地块使用权由广西“前首富”赖可宾名下房地产公司持有,起拍价6亿元。

或成广西起拍价最高的网络司法拍卖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5月10日10时至2018年5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南宁一地块。该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西侧,面积30324.11平方米,起拍价为6亿元,增价幅度为300万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为3000万元。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负责此次拍卖的法官介绍,这次对高坡岭路西侧地块的司法拍卖,是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目前所执行的起拍价最高的司法拍卖。据淘宝司法拍卖数据记载,这起拍卖亦有望成为广西起拍价最高的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地块与广西前首富有关

该拍卖地块的特殊背景,吸引众多业内及商圈人士眼球。2013年1月30日,广西凯宇商贸有限公司以555万元/亩,总计2.525亿元的价格竞得这块地。同年6月3日,南宁市政府颁发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为广西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宇地产”),赖可宾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该地块入口大门紧闭。据公开资料,赖可宾于1993年进军制糖和房地产等领域。2007年,凭借其名下的广西永凯实业集团,曾登上胡润中国富豪榜,网传其为广西首富位置。

2014年,全国制糖行业大幅亏损,赖可宾掌控的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大量食糖无法售出,被曝拖欠蔗农数亿元甘蔗款,有关于他跑路的传言不胫而走。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赖可宾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赖可宾,男,1966年出生于广西宾阳县,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政府部门工作。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他毅然辞去“铁饭碗”,主动“下海”弄潮。赖可宾2007年登上胡润富豪榜广西首富。

1993年,27岁的他告别公务员体制,选择创业,从此主攻制糖和房地产领域,至今掌控境内外共22家公司,缔造了庞大的“永凯系”赖氏帝国。任南宁永凯实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担任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南宁市人大代表、南宁市人大常委、农业委员会委员、区工商联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2014年6月,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大桥分公司,拖欠蔗农近2.8亿的传闻不胫而走,此前永凯糖纸早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国家失信人被执行名单。截至2014年6月末,赖可宾掌控的广西南宁永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西金融机构用信余额45.5亿元,其中下属永凯糖纸用信余额37.2亿元,涉及到广西15家银行和金融机构。

广西前首富为什么会成老赖

拍卖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有关

拍卖地块周边有南宁市二中凤岭校区以及保利·童心缘、枫林蓝岸、文景苑、凤岭春天等小区。地铁一号线从其前面穿过,路网完善,交通便利。

虽然该地块目前杂草丛生,但难掩未来商住价值。广西公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拍卖作出的估价报告显示,该标的物评估价8.43995823亿元,是5年前2.525亿元的3倍有余。该地块目前杂草丛生。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桂14民初9号,2016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达资产将赖可宾名下的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凯糖纸”)、凯宇地产告上法庭。

2016年11月30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永凯糖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信达资产贷款本金9000万元及利息;被告凯宇地产以其抵押担保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西侧的30324.1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判决的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被告永凯糖纸不履行债务时,信达资产有权以该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因永凯糖纸未及时还款,信达资产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该块地被多次抵押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法院了解到,此次拍卖标的物不止一次被凯宇地产用于抵押担保。永凯糖纸、凯宇地产4000余万元贷款经工商银行多次催还仍未履行。““因为这块地被多次抵押,所以这次拍完以后可能还会涉及到分配问题。”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次拍卖事宜的法官说。

除了此次起拍价高达6亿元的地块外,近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0号春晖花园B区商场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拍卖,该标的物起拍价6200万元。该商场使用权目前为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亦为赖可宾。

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财产权利,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土地抵押是取得银行贷款的重要方式之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的占有,而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而抵押土地需要办理登记,那么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为抵押行为,致使该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负担的抵押形式。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只要前一次担保的债权小于抵押物价值,可以在余额范围内,再次抵押。

对本条的规定,理解为两层涵义:首先,本条以明示方式肯定了重复抵押制度,即许可债务人就同一抵押物分别向多个债权人进行抵押。其次,本条对抵押物价值与被担保债权数额之关系作了限制,只允许抵押物价值大于被担保债权数额,财产已经抵押的,也只允许就价值大于被担保债权部分设立重复抵押。

所以从我国法律来看,土地使用权已抵押了,地上在建工程抵押是可以办理的。首先,《物权法》并不禁止重复抵押。而且废止了《担保法》禁止超额抵押的规定,因此即便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又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超过了抵押财产的价值,在建工程抵押也是有效的。其次,《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遇到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此事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1、到法院起诉欠债人,提交诉状。

2、法院受理后,会给欠债人发传票,首先进行调解。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如果欠债人“缺庭”,不会影响判决,法官判决后会把判决书寄给他。如果欠债人败诉,判决书会告知欠债人什么时间内必须要将钱转到法院的账户。

4、如果欠债人到期仍不给钱,那么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联系不上怎么办?

相信这是借款人经常遇到的,也是最让人头疼的情况,借钱时他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短信的,该还钱时却音信全无了。

1、诉前财产保全

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车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只要有欠债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即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