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冤死录之六:张志新(1)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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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张志新,女,1930年生,1975年去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大约在1968年前后,一个星期天,张志新到一个同事家里借***"***"时讲话资料.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派吧,我们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的问题,我觉得***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此事立即被这个同事向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汇报,并写成文字装进档案里. 不久,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的张志新与3万多名机关干部一道,被送到盘锦的干校学习.在这里,张志新被揪出来,说她反对***,要挖她黑思想

张志新,女,1930年生,1975年去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大约在1968年前后,一个星期天,张志新到一个同事家里借***“***”时讲话资料。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派吧,我们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的问题,我觉得***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

此事立即被这个同事向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汇报,并写成文字装进档案里。 不久,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的张志新与3万多名机关干部一道,被送到盘锦的干校学习。

在这里,张志新被揪出来,说她反对***,要挖她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都只是在与同事朋友之间的闲聊中无意零碎地流露出来。她从未主动地在公开场合谈过自己的思想,甚至从未对自己的爱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1969年9月18曰,张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狱。

当年的办案人员向我回忆,张志新被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就可以了。但张志新始终坚持自己无罪。1970年5月,张志新因“反对毛***、反对***同志,为***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处高副处长看了报告,私下说:毛***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动口不动手,没有搞破坏;另外,党员在党的组织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军管会”认为执行不力,换了人。新换者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了——那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

他本意是判张志新两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决,他一下子把刑期改为15年。 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再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参加会议的法院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张志新死刑,但在最后,当时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军区司令员***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这一“指示”让张志新多活了几年。

1973年,张志新再一次也是彻底被推向死亡。11月,监狱组织“批林批孔”学习大会,在大会上讲到***执行极右路线,这时有一个犯人站起来喊:***不是地主,他家里没有土地。

他喊完以后,已精神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高喊了一句涉及最高领袖的口号,当时立即有人扑过去把她押出去了。 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于是监狱提出了死刑报告。1975年2月,辽宁省委常委开会讨论“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我后来在档案中,也看到了这份会议记录。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间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张志新的死刑讨论记录大概只有60多个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决定了。张志新的死刑判决公布之后,监狱里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但上级批示“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批示执行”。

1975年4月4曰,45岁的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枪决。补充阅读:不该被遗忘的历史我当年在辽宁采访时,张志新的案卷只有一个材料没有允许我看,这便是张志新被枪毙后的照片。“弹中头部一枪击毙”,张志新的刑场执行记录只有这寥寥8个字,“弹中头部”等于是面目全非,现场肯定非常悲惨,我猜想这也是他们不让我看案卷的真正原因吧。

在枪毙张志新之前,有关部门到农村找到曾真和两个孩子,他们表示“不要尸骨”。后来遗体也找不到了,辽宁省后来追认张志新为革命烈士的平反大会上,张志新的大女儿林林实际上拿的是一个空骨灰盒。当年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中,其中两封谈到张志新遗体的下落。

一封说,张志新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做病理解剖实用。另一封来自辽宁中医院,信中说张志新被杀害后,尸体被拉回沈阳,“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这是千真万确的”。

我的个人推测倾向于被用做医学研究了。遗憾的是,张志新遗体下落这个谜至今没揭开。张志新被割喉管,也成为那个时代最血淋淋的一个罪行。但我在采访中发现,其实张志新并不是刑前第一个被割喉管的人。当时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高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于是有人提出了这一“创举”,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张志新冤案当初是逐步披露的自纪念"真理标准讨论"一周年的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全力推出张志新系列报道以来,一直有一个民间传说:关于张志新冤案,还有一些重要的秘闻不便披露。《光明日报》原副总编马沛文在回忆录(载《光明日报40年》,191页)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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