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起诉岳麓书院涉违规收费 该案件将于今日开庭

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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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自去年年底开始,在全国享有盛誉的岳麓书院开始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曾发文称,拥有"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收取门票行

自去年年底开始,在全国享有盛誉的岳麓书院开始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曾发文称,拥有“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收取门票行为缺乏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并质疑岳麓书院收费审批程序、资金去向。

对此,湖南大学曾回应称,岳麓书院的收费合法合规,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2019年1月20日,湖南省发改委举行听证会,岳麓书院的门票价格拟下调10元,此前为成年人每人50元。50元的门票包含岳麓书院、中国书院博物馆两项的参观。

倪洪涛称,2018年12月12日10时30分许,他在岳麓书院大门旁的售票窗口购得参观劵一张,花现金50元,检票进入书院游览二小时左右。参观劵面盖有湖南省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的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

2018年12月20日,倪洪涛起诉湖南省发改委,请求确认湖南发改委于2015年12月28日对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作出的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关于岳麓书院和整个书院博物院门票价格的批复》无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2019年2月20日,记者从倪洪涛处获悉,该案将于2月22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法院一名法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2012年,被告(湖南省发改委)作出湘价函(2012)77号许可文件,许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对岳麓书院收费,门票为50元/人次,许可期限至2015年底止。期限届满前,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向湖南省发改委报送报告,申请许可延续。2015年12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在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并对是否有必要延续许可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就径直作出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关于岳麓书院和整个书院博物院门票价格的批复》,决定将许可期限延至2018年底,侵害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公众的合法利益。”倪洪涛在起诉状中写道。

倪洪涛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应当逐步免费开放,而湖南发改委反倒以岳麓书院新建了中国书院博物馆为由,核定了畸高的门票价格;另外,湖南发改委许可行为混淆了经营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混淆了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二级机构的关系,错误适用来了《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被许可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在获得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批复后,交由另一单位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向游客收取门票费。被许可人的行为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一)项的规定。”倪洪涛认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在获得延续许可后,自己没有实施许可事项,而是交由另一单位实施收费的延续许可,说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经过三年的收费许可,其许可目的已经达到,在其又申请许可延续时,延续许可的必要性审查应成为被告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应当举行听证,然后依据听证情况,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但是湖南发改委没有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此外,记者获悉,倪洪涛在本案中所聘请的律师为湖南中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丕穆,而张丕穆本人也以同样事由、同样诉求起诉湖南省发改委,两起案件将于2月22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