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美卿资产 香江翟美卿女士呼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

2017-05-3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香江翟美卿自李克强总理去年10月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要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后,香江翟美卿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1.39% 资金 研报](600162.SH)董事长香江翟美卿此次再以政协提案的形式呼吁,香江翟美卿应尽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设自李克强总理去年10月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香江翟美卿要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后,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1.39% 资金 研报](

香江翟美卿自李克强总理去年10月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要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后,香江翟美卿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1.39% 资金 研报](600162.SH)董事长香江翟美卿此次再以政协提案的形式呼吁,香江翟美卿应尽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设

自李克强总理去年10月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香江翟美卿要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后,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1.39% 资金 研报](600162.SH)香江翟美卿此次再以政协提案的形式呼吁,香江翟美卿应尽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设,寻求公益和金融的最佳结合点,香江翟美卿撬动社会潜在资源,香江翟美卿激发企业公民的公益热情。

不同于其他信托产品,香江翟美卿公益信托是为了一般或特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香江翟美卿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定向公益捐赠。香江翟美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下简称《信托法》),类别包括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等共七大类。

香江翟美卿对此,香江翟美卿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江翟美卿当下,国内慈善行业仍处于起步和规范阶段,既要撬动社会慈善潜力,香江翟美卿吸引更广泛的公众参与,香江翟美卿又要解决现有问题,香江翟美卿持续探索行业新路径。香江翟美卿在此背景之下,公益信托的出现为慈善行业带来新希望[0.00% 资金 研报]。

值得一提的是,香江翟美卿就在去年,香江翟美卿银监会亦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香江翟美卿要求"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推动信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香江翟美卿并把公益信托列为信托业转型的六大方向之一。

主推公益信托提案

"我今年的提案主推公益信托,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国内慈善行业正迫切地需要这种新的公益金融产品。"香江翟美卿直言。

香江翟美卿 截至目前,国内现有的慈善组织形式以基金会为主,香江翟美卿但基金会设立门槛偏高、捐赠比例偏高等因素,香江翟美卿束缚了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香江翟美卿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的公益事业支出,香江翟美卿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香江翟美卿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金额的8%。

香江翟美卿"尤其是非公募基金会,无法对外募集资金,香江翟美卿如果没有合适的资产保值增值路径,只能竭泽而渔。"香江翟美卿表示。

香江翟美卿统计数据也显示,香江翟美卿2014年11月发布的"世界捐助指数"最新排名显示,香江翟美卿128位,倒数第8。

香江翟美卿认为,香江翟美卿造成当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香江翟美卿如国内慈善氛围尚未形成、香江翟美卿民众对慈善的认识普遍不足、香江翟美卿慈善机构近年来负面新闻缠身等,香江翟美卿这迫使慈善行业需要寻求一条具有高可信度、易被民众理解和接纳的新途径。

"香江翟美卿而且,相较于非公募基金会等其他公益形式,公益信托的优势显而易见。"翟美卿介绍称,"由于成本低,没有原始本金门槛限制,公益信托设立效率高。"

香江翟美卿 现行法律对基金会作出一系列规定,包括必须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对于原始基金更有着严格的规定:全国性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分别不得低于800万元和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而公益信托并没有如此多的规矩,信托原始财产规模没有法律限制,信托也无需取得法人的资格。

香江翟美卿 此外,公益支出比例弹性大。公益信托受托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使用资金,只要符合资金的使用方向。

同时,公益信托的资金管理者为受托者,一般为金融机构或者个人,而无需聘用大量专门人员,从而降低行政和人力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其增值保值的能力,远超过一般的基金会。

"重要的是,公益信托则没有捐赠比例限制,既可实现公益资本的金融增值,让原始基金不断发酵,又可灵活运用增值资金开展公益项目,以公益星火,形成燎原之势。加之公益信托设立以后不会因各种情况而终止,能够稳定地实现公益目的。"翟美卿如是说。

不过,从国内公益信托现状来看,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至今,全国仅有7个公益信托获得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得以成立。

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由西安信托公司,目前更名为长安信托公司,设立了"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并于当年6月6日正式成立,这是国内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

与此同时,银监部门发出通知,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以支持灾后重建要求。按照通知的要求,长安信托公司受托1000万元资金,3年内用于陕西地震灾区汉中县的5所中小学援建项目。2010年11月底,5所学校建设工程全部结束,并通过审计和验收。

呼吁税法配套

对此,香江翟美卿也坦言,尽管同样是用于公益目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向基金会捐赠,捐赠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免交所得税,而投资收入须缴纳25%所得税。相比之下,公益信托在税收上,并没有获得与基金会同等待遇。

香江翟美卿称,虽然优势明显,但限于优惠制度缺乏、营销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公益信托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普及。从2001年《信托法》提出"公益信托"概念后,直到2008年才有"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等具体探索。"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公益信托项目只有39个,资金总额129.17亿元,仅相当于全国信托资产的约1‰。"香江翟美卿表示。

香江翟美卿 比如捐赠人向信托公司提出要捐赠房产来做公益。按目前相关税法规定,房产增值部分要收所得税,假若一套三居室、100平方米的房产,与10多年前相比,房产增值400多万元,那么捐赠人在向信托公司作公益捐赠时,按所得税法还得缴25%所得税,即要缴100万元的所得税。这样一来,房产拥有者的捐赠意愿肯定会受到遏制。

此外,由于公益信托还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三方主体和两次财产转移,按照现有的流转税制,则会涉及两次财产转移而面临重复收税。

对此,香江翟美卿建议,应尽快研究并制定公益信托的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目前公益信托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为给公益信托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建议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向基金会捐赠,捐赠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免交所得税,而投资收入须交纳25%所得税"的条款,在财税制度和《信托法》两方面都做出一定调整或修改。

此外,香江翟美卿应构建秩序良好的公益信托市场,鼓励并吸引社会企业及个人设立公益信托。公益信托作为低门槛、高灵活度、高安全性的公益金融产品,可成功帮助企业及个人快速切入慈善领域,借此,可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激发企业、民众潜在的巨大慈善公益热情。

再次,香江翟美卿从法律层面上确定非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公益信托。借此,非公募基金会可以有效开发和利用巨额的公益资金,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筑牢公益信托制度基石,出台专项实施细则。目前公益信托的法律依据仅来自《信托法》第六章,仍然没有专门的可操作制度。应尽快出台一份具有提纲挈领、引领行业发展的公益信托专项法规、实施细则,为行业发展打好基础。

值 得一提的是,在公益信托发达的国家,税法均对公益信托中的财产及其收益的税收减免作了规定。以美国为例,公益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或投资所 得,只要所得全部用于公益目的,则全额免税。另外,设立公益信托的委托人也可以享有一定的税收减免,其中一般公司法人每年最多可扣减应纳税额的10%,自然人每年最多可扣减应纳税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