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土地法 我党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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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8月初,我与三五好友相约,前往革命圣地井冈山参观.上次来井冈山,还是在大学校园之时,转眼已经过去快14年了.一路上,我不由得念起了毛主席的那首脍炙人口的<水调歌头>,"久有凌云志,重上井冈山--"一直以来,我都以为1931年12月在江西瑞金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然而在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的参观中,我惊奇的发现,1928年12月由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

8月初,我与三五好友相约,前往革命圣地井冈山参观。上次来井冈山,还是在大学校园之时,转眼已经过去快14年了。一路上,我不由得念起了毛主席的那首脍炙人口的《水调歌头》,“久有凌云志,重上井冈山……”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1931年12月在江西瑞金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然而在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的参观中,我惊奇的发现,1928年12月由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才是我党领导下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

井冈山土地法 我党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

面对着这一“重大发现”,我连忙举起相机将展板内容拍下,并向一旁的讲解员了解相关情况。末了,我在博物馆内购买了两本党史专著,以便回家后仔细研究。

1928年10月,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经过两个多月的酝酿、讨论和修改,同年12月以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名义正式颁布。《井冈山土地法》全文共9条,约1500字,内容包括:“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

”“分配土地之后,除老幼疾病没有耕种能力及服公众勤务者以外,其余的人均须强制劳动”。“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1)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2)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者比不能劳动者多分土地一倍…”。

“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1)以乡为单位分配;(2)以几乡为单位分配(如永新之小江区);(3)以区为单位分配(如遂川之黄坳地区)…”。此外还规定了山林分配法、土地税征收法和红军人员土地的耕种办法等。

《井冈山土地法》是毛泽东和边界党根据共产国际和党中央指示精神,领导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进行一年多土地斗争经验的创造性总结,对推动井冈山土地革命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先例可循,缺乏相关的经验,这部土地法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不足。

1941年毛泽东在延安出版《农村调查》时为收录的《井冈山土地法》写了按语,表示“这部土地法有几个错误: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二是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是禁止土地买卖。

这些都是原则错误,后来都改正了”。1956年9月,毛泽东在“八大”还提到“我在井冈山搞地那个土地法很蹩脚,不是一个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但是,《井冈山土地法》却是为后来的《兴国土地法》以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制定和颁布,总结了宝贵的立法经验。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是我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创建的第一块根据地,自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到达宁冈县,到1930年2月袁文才、王佐被错杀于永新县,其存在时间不过短短的2年4个月。在当时极其紧张复杂的军事斗争环境下,中国共产党人能将党的土地革命政策上升为根据地的法律来执行,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尽管《井冈山土地法》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先天不足,但毕竟是在革命过程中的有益探索。

井冈山革命的星星之火,在无数革命先辈的奋斗和牺牲之下,终成燎燃之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八十多年前的《井冈山土地法》也如同中国法治史上的星星之火那样,值得我们每一个法律人所铭记。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