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意义 专家:梁丽案的意义大于许霆案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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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梁丽案用什么罪名进行起诉,在法律界引起了极大关注.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学斌博士认为梁丽案"是一个可以写入教科书的经典案例",其在法律界的意义甚至大于许霆案. ★ 首先,梁丽是否具有盗窃罪的故意? 按照案发过程,可以看出梁丽以为那个纸箱是他人遗弃物才拿走的,她也没有意识到那个纸箱里面可能装有的是数额较大的财物.更何况她在拿走纸箱后还多次向他人提起自己捡到一个小纸箱的事情,是否是故意盗窃应当斟酌. ★ 其次,对于梁丽事实认识错误的行为如何处理? 梁丽误以为纸箱是他人的遗弃物,对于这一事实认

梁丽案用什么罪名进行起诉,在法律界引起了极大关注。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学斌博士认为梁丽案“是一个可以写入教科书的经典案例”,其在法律界的意义甚至大于许霆案。 ★ 首先,梁丽是否具有盗窃罪的故意? 按照案发过程,可以看出梁丽以为那个纸箱是他人遗弃物才拿走的,她也没有意识到那个纸箱里面可能装有的是数额较大的财物。

更何况她在拿走纸箱后还多次向他人提起自己捡到一个小纸箱的事情,是否是故意盗窃应当斟酌。 ★ 其次,对于梁丽事实认识错误的行为如何处理? 梁丽误以为纸箱是他人的遗弃物,对于这一事实认识错误,刑法中通常的观点:如果行为人想犯轻罪而事实上犯了重罪,如果这两个罪同质的话,那么,也只在轻罪的犯罪内成立犯罪的既遂。

有学者认为充其量也只能在侵占罪的范围内成立犯罪的既遂,而不可以按照盗窃罪来处罚。 ★ 最后,梁丽把这些财物拿回家,是否属于“拒不交出”情节? 侵占罪构成要件中还要求存在“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情节。一般认为,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指物主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