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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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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 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

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

成就。他一生写了不少深刻反映人民疾苦和社会问题的作品。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有的风格遒劲有力,精辟精绝,有的风格雄健峭拔,修辞凝练,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对后来宋诗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名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为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王安石出生于仕宦之家,其父王益是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任建安(今福建建瓯)主簿等地方官二十多年,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其母吴氏从小好学强记,为人通情达理。王益任临江军(今樟树市)判官时,王安石出生于此,王益调任江宁(今南京市)通判,全家迁往江宁。

王安石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七年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又使官粮得以以陈换新。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出任常州知州、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即位后(1063-1066),屡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治平四年(1067)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熙宁元年(1068),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三司制置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熙宁三年(1070)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

王安石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也称赞王安石最可贵之处在于他提出了人言不足恤的思想。(人言不足恤并不是由王安石等变法派人士提出来的,而是反对派对变法派的污蔑之词,原文类似的有三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听到这句话之后深觉其符合自己的变法主旨,遂大加宣扬。)

变法触犯了官僚、大地主的既得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特别是曹太后、高太后的顽固阻梗,加上在实施过程中过分求大求快,许多官吏借机敲诈盘剥,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实际效果与主观设想相差甚远。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熙宁七年(1074)四月罢去王安石相位,再任江宁知府。

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王安石实际上难有作为,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

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废除全部新法,极力迫害新法派。王安石在忧愤和遗恨中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溢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 舒王的封号。

王安石执政之所以能敢作敢为,矢志改革,是受其进步的哲学思想支配,他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树立了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

其散文长于说理,言简意深,笔力雄健,见识超群;诗词则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对宋初形式主义的文风是有力的冲击,对豪放派诗词有直接影响。其著作极为丰富,存世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此外,其山水诗也极。

王安石从小在外,为官四处奔波,但对家乡有着一股挚情,几次回乡探亲,对家乡的亲朋好友,名胜古迹,写了许多诗文、书信、墓志,表达了他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家乡人民也对他有着深深的景仰和怀念。早在北宋崇宁五年(1106),抚州郡守田登就在王安石旧宅建造了王荆公祠,肖公像而祀之。

许多地名都是为纪念他而取的,有荆公山、荆公坡、荆公桥、荆公钓鱼台、半山书院、安石读书台、荆公路等。家乡学者著书撰文,为王安石辩诬:南宋金溪陆九渊在《荆公祠堂祀》中盛赞其人品高尚,贬斥了王安石的政敌;清代金溪蔡上翔,穷毕生精力撰写《王荆公年谱考略》,以辩宋史之诬。

1986年11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抚州市修建了王安石纪念馆,主楼前面有一尊3米多高的王安石塑像,供人们瞻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