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召开 任命王建华为副县长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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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记者 徐惠)24日,阳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任命王建华为阳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同意接受朱宏伟辞去阳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食药监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旅游局关于我县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至黄石一级公路阳新段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方案的议案.听取

(记者 徐惠)24日,阳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任命王建华为阳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同意接受朱宏伟辞去阳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食药监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旅游局关于我县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至黄石一级公路阳新段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方案的议案。

听取工作报告后,列席会议的副县长魏强代表政府作表态发言。魏强说,四个报告着眼点上顾全大局,着力点上注重大事情,切入点上注重大群体。

下一步,政府将更加重视民生工程,努力通过发展来改善民生,全力保障民生工程。 王建华等同志作了供职发言,并向宪法宣誓。王建华表示,将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始终把解放新思想和加快发展放在首位;把精准扶贫和全面小康抗在肩上。

张足意在会上要求阳光执法,确保民商事审判工作公正公平;规范运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惠及困难群体;真抓严管,确保食品药品管理工作万无一失;科学规划,确保旅游业发展稳步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春宝、徐美兰、梁勋马、秦性志、梁勋凡、石教法参加会议。

〉〉任免名单 (2015年9月24日阳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免去: 程风华同志阳新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邢宏平同志阳新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建华同志为阳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方泽铜同志为阳新县商务局局长; 方贤相同志为阳新县科技局局长。

王建华同志简历

王建华,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党校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阳新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主要经历:

1989.09—1993.07 湖北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3.07—1996.06 黄石市财贸学校教师、党办干事;

1996.06—1997.07 黄石市财贸学校党办副主任;

1997.07—1998.06 黄石市委政研室科员;

1998.06—1999.04 黄石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副科长;

1999.04—2001.10 黄石市委政研室综合科主任科员;

2001.10—2008.03 黄石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其间:2001.09—2002.01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4.03—2004.12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3—2009.09 黄石市委政研室主任;

2009.09—2013.03 黄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其间:2012.03—2012.04湖北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3—2014.01 大冶市委副书记、灵成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灵乡镇党委书记;

2014.01—2015.02 大冶市委副书记;

2015.02—2015.08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