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陈四清 芜湖原经信委副主任陈四清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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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安徽网讯  今天,记者从芜湖中院获悉,芜湖市原经信委副主任陈四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行贿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3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陈四清不服提起上诉,芜湖中院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查,2009年至2013年期间,芜湖市某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为其企业在电力安全保障.相关证件审批等事项上得到陈四清的关照,多次送给其现金.购物卡等,总额共计8万元;安徽某炉料公司总经理朱某(另案处理)为得到陈四清的关照,送给其现金4万元;芜湖某服装公司董事长张某,为在申报项目补助

安徽网讯  今天,记者从芜湖中院获悉,芜湖市原经信委副主任陈四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行贿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3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陈四清不服提起上诉,芜湖中院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查,2009年至2013年期间,芜湖市某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为其企业在电力安全保障、相关证件审批等事项上得到陈四清的关照,多次送给其现金、购物卡等,总额共计8万元;安徽某炉料公司总经理朱某(另案处理)为得到陈四清的关照,送给其现金4万元;芜湖某服装公司董事长张某,为在申报项目补助资金中得到陈四清的关照,利用春节假日,两次送给其购物卡各5000元,共计1万元。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与2014年2月23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四清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陈四清不服,向芜湖中院提出上诉。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芜湖中院驳回陈四清的上诉,维持原判。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