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种植罂粟提取鸦片 两农民被判无期

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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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0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先灯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廖乃圳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追缴被告人黄先灯贩卖毒品所得赃款人民币17900元,追缴被告人廖乃圳贩卖毒品所得赃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间,被告人黄先灯在南平市顺昌县一山场打工时发现有人种植一种植物很赚钱,于是就将果实带回大田县广平镇苏桥村准

10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先灯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廖乃圳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追缴被告人黄先灯贩卖毒品所得赃款人民币17900元,追缴被告人廖乃圳贩卖毒品所得赃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间,被告人黄先灯在南平市顺昌县一山场打工时发现有人种植一种植物很赚钱,于是就将果实带回大田县广平镇苏桥村准备种植。2007年10月份左右,黄先灯以要种植药材为名向其邻居借用了桔子林地,并在该桔子林地内种植,期间得知其所种的植物是提取毒品鸦片的罂粟,但其为了牟利仍继续种植。

同时,黄先灯还将罂粟种子提供给被告人廖乃圳,并传授其种植方法。后两人在广平镇苏桥村牛岭山“兑子坂”共同种植罂粟。2008年3、4月间,罂粟成熟后,因廖乃圳不会提炼鸦片,而由黄先灯负责从其二人种植收获的罂粟中提炼鸦片。黄先灯在其家厨房共加工提炼鸦片膏750克,其中250克是其自己单独种植收获的罂粟加工提炼而成。

之后,黄先灯、廖乃圳一起携带提炼好的鸦片膏到宁德,由黄先灯联系以每斤10000余元的价格出售得款人民币15000元,黄先灯分得款8000余元,廖乃圳分得款6000余元。2008年10月间,被告人黄先灯第二次在桔子林地内种植罂粟计653株,在广平镇苏桥村牛岭山“兑子坂”种植罂粟700余株,两处种植的罂粟加工提炼出500克的鸦片。

后黄先灯将该500克鸦片出售得款人民币9900元。同时,被告人廖乃圳也第二次在桔子林地内种植罂粟计553株,在苏桥村牛岭山“兑子坂”种植罂粟680余株,并按照黄先灯传授的提炼方法,在其桔子林工棚内加工提炼出2329克的鸦片,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扣。经三明市公安局理化检验鉴定,大田县公安局送检的可疑罂粟植物果实和黑色膏状物均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鸦片主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先灯、廖乃圳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罂粟仍非法私自种植,又以其为原料加工、提炼毒品鸦片并予以贩卖,二被告人共同制造毒品鸦片500克,被告人黄先灯制造毒品鸦片750克,被告人廖乃圳制造毒品鸦片2329克;二被告人共同贩卖毒品鸦片750克,被告人黄先灯单独贩卖毒品鸦片500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先灯、廖乃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又以其为原料制造毒品并贩卖,依法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