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这是最好的时代 王安忆 | 与鲁迅、狄更斯和斯蒂芬·金相关的《斯通纳》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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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去过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位于州府以南的诺曼小城,住家庭旅社,每间客房有一个诗意的名字,比如我的那间,就叫做"晨曲"Morning Song.前台的女人,显然是老板娘,老板呢,大约是负责早餐的先生,另有一个或两个雇工打扫收拾和登记入住,稍事露面就不见了,可见是兼职,包括管理厨事的老板,所以,每日里大半时间,只老板娘一个驻守.狄更斯这是最好的时代 王安忆 | 与鲁迅.狄更斯和斯蒂芬·金相关的<斯通纳>这是一座二层的木结构小楼,外形接近影视基地西部片的布景,周围环境也和影视基地

我去过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位于州府以南的诺曼小城,住家庭旅社,每间客房有一个诗意的名字,比如我的那间,就叫做“晨曲”Morning Song。前台的女人,显然是老板娘,老板呢,大约是负责早餐的先生,另有一个或两个雇工打扫收拾和登记入住,稍事露面就不见了,可见是兼职,包括管理厨事的老板,所以,每日里大半时间,只老板娘一个驻守。

狄更斯这是最好的时代 王安忆 | 与鲁迅、狄更斯和斯蒂芬·金相关的《斯通纳》

这是一座二层的木结构小楼,外形接近影视基地西部片的布景,周围环境也和影视基地差不多,荒漠和孤立。

外出走一遭,遇不见人,有数的几间店铺半是废弃,半是关闭,汽车无声无息驶过,循信号灯或行或止,顺时转换的红绿灯,透露出生活在依序进行。居住这里免不了是寂寞的,老板娘逮到人就要说话,有几回撞上,就抓紧询问有无婚否,兄弟姐妹几人,父母健不健在,写小说还是写诗——这里的客人多从大学介绍,除此还会有什么外乡人?好比亲戚投宿,底细都是清楚的。

狄更斯这是最好的时代 王安忆 | 与鲁迅、狄更斯和斯蒂芬·金相关的《斯通纳》

来回没几句搭讪,便交臂而过,留下她一个人。

一日早晨,内厅摆开四方桌子,一边一位夫人,手里握着纸牌。她们都有些岁数了,衣着美丽,妆容精致,灰白的头发很有型,很隆重的样子。因为门前没有新停的车,我更倾向是近邻之间定期的聚会。在这无边的空旷里,其实还是有着人和人的交互往来。

狄更斯这是最好的时代 王安忆 | 与鲁迅、狄更斯和斯蒂芬·金相关的《斯通纳》

美国腹地的日常状态大抵就是这样,静谧、安宁、富足,却是沉闷。就是俄克拉荷马,上世纪九十年代,州府行政大楼发生惊天惨案,一辆载满烈性炸药的卡车驶进大楼引爆,早上刚过九点,上班的时间,小孩子也随父母进到公务人员的托儿所,就这么,一锅端。

如今,重建的大楼前,专辟出一池清水,池畔矗立一片大小椅子的模型,大的是大人,小的是孩子。水平如镜,映着蓝天,划过树枝的疏影,谁想得到曾经生灵涂炭,血流成河?于是,这股宁静就变得可怕了。

斯蒂芬·金的故事发生地点遍布美国,中部有内布拉斯加州,科罗拉多州,应是与俄克拉荷马差不多的地貌、出产以及人口疏密度;还有沿东岸自北向南的线路:缅因州、新罕布什尔、佐治亚,以全局论,属欧洲移民最早开发地区,可是新大陆的腹地如此辽阔,即便从甚嚣尘上的纽约市出发,开车二十三十分钟,便望得见地平线球面型的弧线,地上物零星散开,可忽略不计。

这土地还有着蛮荒劲,人类的涉及相当有限,密西西比河岸植被肥腴丰饶,仿佛亚马逊河,马克·吐温的汽轮船,就从两岸间突突穿行。美国的故事都脱不了原始性,斯蒂芬·金的灵异也像来自土著人的部落,借着相对论,跨越时间的维度,进到现代世界。

约翰·威廉斯,1922年生,1994年卒。他的小说《斯通纳》,主人公威廉·斯通纳出生并长成的密苏里州,就在俄克拉荷马左下角,有小小一段接壤;左上方的一角,隔密西西比河最长支流密苏里河,与内布拉斯加州相望,斯蒂芬·金的《1922》,丈夫为图谋老婆的一百亩良田,犯下了杀人案,再往西去的科罗拉多,则是《危情十日》的案发地;回到密苏里州,马克·吐温应是斯通纳的乡人,他就在圣·路易斯附近,1891年,斯通纳出生的时候,已经离开老家,盛名天下,在他去世的1910 年,斯通纳方才踏入密苏里大学,就读农科,改换文学专业,还是以后的事情。

作者始终没有为这两位举行同乡会,通篇来看,也没有任何迹象,表示出这名文科生对同时代文豪的印象。

很自然,学府中人,研习的又是古典文学,和社会实践中跌打滚爬的小说家,也许终身不得交集。作为一个虚拟人物的传记,我们既不能将此当作事实看待,也不能视为忽略,而应当纳入写作者的设计的一部分,是从小说指定的目标出发,来决定取舍材料。

现在谈这个为时过早,话说回去,斯通纳生在密苏里中部的庄户人家,套用我们的俗话,就是土里掘吃的。美国的农人不像中国的缺土地,相对于大片的耕田,反显得劳力严重不足。斯通纳家又人口单薄,只一对父母和他这一个孩子。

小说描写,超负荷的苦作透支了寿数,父母过早地衰老;儿子呢,十七岁的年龄,已经驼背,这变形的身体将伴随一生,在生命另一脉机能旺盛发育的同时,变得越来越累赘,呈现出分裂的状态。一家三口在厨房的油灯底下,度过黄昏时刻,结束一日劳役,再积蓄体力迎接下一日。

这幅图画令人想起梵高的《吃土豆的人》,暗黑的背景中浮现的人脸。法国米勒的画面里,阳光底下,庄稼人饱满结实的身躯,洋溢着劳动和收获的满足,多少寄托了一些艺术者的田园梦。

当知识走到尽头,无路可循的时候,往往折返过来,回去简单质朴的生产活动。俄国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是一个著名的榜样。将劳作美学化的代价是,忽视了肉体被压榨的处境,那本来是应当有更大贡献的,知识人群也因此担负起启蒙的使命。

鲁迅笔下的阿Q、华老栓、成年的闰土——“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可是,至少,闰土还有一个活泼的童年,而斯通纳,仿佛生来就是“石像”。

中国农业文明积累了几千年历史,由盛至衰,投射在闰土的遭际,就是“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情形更为复杂。威廉·斯通纳则是单纯的,或者说原始的,直接被土地奴役。

新大陆横空出世,人类文明已进化到后天阶段,空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与时间互换,迅速越过的社会发展史在广袤的土地上又扩大了周期。斯通纳家的农庄里,生活仿佛停滞了,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觉中,一代人过去,接续下一代人。然而,这样的周而复始被打开一个缺口,于是,事情进入另一条轨道。

就是方才说的1910年春天,算起来威廉·斯通纳19岁,县里来了一个公务员,动员年轻人去州里新设的农学院读书。推测起来,办事员来自的多半是农业帮扶计划的机构。父亲转达来人的话:“有很多干活儿的办法,会在大学教给你。”父亲又说:“有时我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会琢磨”,显然光靠“琢磨”帮不了他,土地上的生计越来越沉重,现在科学敞开大门,这泥脚杆子不惜暂时损失一个强劳力,也许,会有那么一点起色!

乡下人进城几可成为叙事文学的一大主题,美国前代作家德莱塞的《嘉莉妹妹》《美国的悲剧》,写的就是这个,但不是求学,而是寻找机会。大约也是时代的差异,美国第一所公立大学北卡罗莱纳教堂山分校始建1789年,生于1871年的德莱塞自己,都未受到系统的高等教育,在这一个草创的社会里,并不妨碍他在报界求职,吃文字饭,最终成为作家。

他笔下的男女却很少有这样的幸运,城市往往以危险的面目出现前方,堕落,即便不是终局,也是成功的代价。

美国移民的同宗,英格兰作家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主人公皮普,进城的日期与嘉莉妹妹差不多,他接受一个匿名金主的馈赠,到伦敦接受“上等人的教育”,等着他的是囚犯、黑帮、海外逃亡——大英帝国大片的海外殖民地不能闲置着,怎么也要有一番冶游,远兜近绕,回到家乡,找到昔日爱人,正如民间童话的格式——从此,两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是批判现实主义的浪漫史。相比较之下,斯通纳的离乡经历平淡无奇,农学院开张,县里办事员招募生源,于是,就去了。

去的也不是芝加哥纽约伦敦巴黎级别的大城市,甚至不是密苏里州府杰斐逊,而是哥伦比亚小镇子。不过,和所有乡巴佬出远门一样,斯通纳也穿了新衣服,一套黑色绒面呢正装,用母亲攒下的鸡蛋钱置办的。

这隆重开端里是否潜在某种预兆?此时此刻尚不见迹象,情节的进行几乎和自然时间同样速度。没有任何奇遇发生,莫说《远大前程》式的,哪怕德莱塞现实人生的戏剧。本来嘛,知识的生活就缺乏外部的色彩,可供描写的只有具体的处境,在斯通纳,就是食与宿。

《斯通纳》里,一家三口在厨房的油灯底下,度过黄昏时刻,这令人想起梵高的《吃土豆的人》,暗黑背景中浮现的人脸(资料图片)

他投奔学校附近,亲戚家的农场,以干活抵吃住。农场的日子大致相仿,不外乎耕作和饲养,甚至比家里更窘,因寄人篱下,样样都是局促的。不同的是,学业占去一部分时间,还有,往日里家人枯守的黄昏,《吃土豆的人》的一幕,换作一个人和书本相处,有点中国人“寒窗”的意思。

夜以继日的循环,又有了缺口,变化的周期仿佛缩短了。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理学士学位已可在望,还需两门基础课的学分,一门是本专业的土壤化学,另一门则是通识课程——英国文学概论。事情就在这里起了转折。

我想,作者为什么没有让斯通纳成为作家,作家的道路要有趣生动得多。前面写到的斯通纳的乡党马克·吐温,德莱塞,英伦三岛上的狄更斯,包括约翰·威廉斯本人,他在二战中服役空军,开拔中国、印度、缅甸。他们一无二致地做过电台、报纸的记者,这份职业几乎是那时代小说家共同的文学起点。

媒体的特权是可超脱个人身份,潜入社会各个角落。它耳目灵通,手脚敏捷,阅历他人的经验,同时丰富自己的。学府的生活却是另一种,从世俗角度看,不免枯乏和沉闷,尤其是,斯通纳被安排在经院式的古典领域,还不像现当代文学,至少是动态型的,这注定他一辈子都与故纸堆打交道,将为小说提供什么条件呢?从讲故事的民间活动发展而来的小说,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赋予人本精神,经由现代知识分子思想提炼,趋向理性主义,然而,终究脱不了俚曲的生性,故事依然是它的本职。

斯通纳被囚进书斋,是为了完成什么样的使命呢?

创作者设计人物的职业身份,尤其传记体叙事,不会随机抽样,必是寄予了对世界的某种想像,带有隐喻的用意。就像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是一位音乐家,除去原型和素材所作用,更主要还是作者的自主选择。他为什么要选音乐,而不是其他艺术门类——当然,这又涉及到个人的因素,罗曼·罗兰对音乐情有独钟,个人因素不也是选择的条件之一?换一个说法,他在音乐里发现了什么,可满足内心的期望。

经过傅雷先生的语言文字转换,很可能我们读到的是克里斯朵夫的化形,因为法国人往往不理解中国人对罗曼·罗兰的喜爱,那么,就当是傅雷先生的克里斯朵夫吧!

在这部漫长的小说的末尾,主人公弥留之际,虚实交集,思绪涌动,有这么一段描写:“自然界无穷的宝藏都在我们手指中间漏过,人类的智慧想在一个网的眼子里掏取流水。

我们的音乐只是幻象。我们的音阶是凭空虚构的东西,跟任何活的声音没有关联。这是人的智慧在许多实在的声音中勉强找出来的折衷办法,那韵律去应用在‘无穷’上面。”罗曼·罗兰,或者说傅雷先生,认识到艺术其实是有限向无限要求真相,音乐因有着和宇宙时间顺向的形态,所以最接近可能性,那就是“拿韵律去应用在‘无穷’上面”。

斯通纳身上被寄予什么样的想像呢?

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英国文学概论的通识课上,灵光一现,颇似东方哲学里的“顿悟”,他都不能自知。面对老师的提问,只回答了半句:“意思是”——是什么?这是一个麻烦,麻烦在于思想的骤变还没有搞清楚是什么,莫说还要找到相应的词语。

描写思想是巨大的挑战,意味着写作者和写作对相将展开一场竞技,必须占领上风,方才能够主宰局面。斯通纳终于没有说出:“意思是”什么,老师放过他,宣布下课。“意思”成了悬念,揭秘被延宕了。

这有些类型小说的叙事策略,从约翰·威廉斯履历看,写作的同时,还在学院里教授创意写作课程——在美国,创意写作遍布大学院校,新大陆的新人类,相信凡事都可后天努力,人工合成,他对这套路数应驾轻就熟,笔到心来。

可是,我以为事情在斯通纳这里,要严肃得多。老师的提问,不是一句话,而是要用一生的教育来回答。心灵悸动仅止霎那之间,很快过去,复又平息下来,回到日常状态。然而,质变在暗中积蓄能量,表面的征兆是第二学期,斯通纳中断农学士的课程,选修哲学古代史的导论课,外加两门英国文学,一个不切实际的知识系统正吸引着这个庄稼汉。

他依然没有自知,但有两个新发现。一是他偶然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奇怪自己怎么长成这幅不堪的模样;二是他“平生第一次开始有了孤独感”。

再有一件事情,从时间顺序上看,是排在这两个发现之前,但是,从全局着眼,仿佛贯穿头尾,那就是语言。老师,斯隆教授说:“英语你已经讲了好多年”,他此时注意到英语的构词,构音,外延和内涵。我想,这就是斯通纳被园囿在英语文基础学科里的原因,和启蒙有关。

远在东方中国的乡下人闰土、阿Q、祥林嫂们,差不多也是在同样时间进入启蒙的话题,以被怜悯与被批判的方式,用鲁迅的话说,就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将“启蒙”赋予去旧迎新的历史任务,个人的觉悟是纳入大众思想革命,共同推动进步。

在斯通纳,只为自己负责,孤立地完成从暗到明。北美洲辽阔的处女地上,分散着多少懵懂的人,和脚下的土地一样,沉默地等待再一次被发现,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历史在很远的地方兀自流淌,不定什么时候,倏忽睁开眼睛:原来早已经介入其中。

《斯通纳》

【美】约翰·威廉斯 著

杨向荣 译

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就这样,斯通纳的开蒙更像是出于偶然,偶然的邂逅和际遇,倘不是县里的办事员让他就读农学院;倘不是通识课英国文学;倘不是阿切尔·斯隆教授发现他的潜质——斯隆教授从文学本身出发,就事论事,因此,他重在古典,溯流而上。

鲁迅是旧学中人,甲骨、碑帖、经史、辞赋,称得上童子功,中年以后却写上了不入流的小说。斯隆教授不写小说,斯通纳也一生与小说无缘,当然,他们研究“诗”。我以为他们的“诗”不是一般读物的概念,而是在“经学”意义上,比如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商籁体即十四行诗歌;比如《坎特伯雷故事》中的“诗法”;比如拉丁传统,语法,修辞格,词源,等等。

他们是象牙塔里的人,中国的启蒙者则大多民粹派。斯隆教授建议斯通纳从农科转文学,这倒和鲁迅弃医学文不谋而合,鲁迅是为民族救赎,斯隆呢?他发现了斯通纳的什么潜质,正合乎他的文学理想,“你想当个老师”,他替学生判断说,然后说出理由:“是因为爱”。

这答案未免太简单,“爱”是过于宽泛的概念,用来解释当个老师也许还过得去,但为什么非是文学老师,就需要更多的条件了。不着急,小说还在开头中,接下去有的是篇幅铺陈情节。问题在于,事情又来到那个节骨点,为什么是文学,并且严格限制在学府,而不是像小说,可以去到广阔的社会领域。相反,斯隆教授刻意回避着现实生活。

斯通纳的一生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主场在欧洲,美国作为同盟国参战。第一次在1915,斯通纳取得文学硕士学位的那一年,兼职教学,攻读博士。他有了少数几个勉强可称作朋友的同事,于是,孤独感缓解了,也意味着他初步建立人际关系。

宣战之后,一股民族主义热潮迅速席卷学校,年轻人,包括他的新结交的朋友,都报名参军。斯通纳似乎从土地继承来一种迟钝的秉性,对外界的刺激反应总是滞后,却也得以从容。他向斯隆教授征询意见,我想,斯隆教授对战事的冷淡肯定是影响,更具决定性的,这种态度呼应了他的心意。

斯隆教授说了一句:“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性”,这句话算什么,可斯通纳就听进去了呢!也许,他征询斯隆教授就为得到这句话,如此,有理由置身国家利益之外。

珍珠港事件发生的1941年,斯通纳早过了服役的年龄,斯隆也已经去世,他经历了爱情,婚姻,婚外情,学校政治斗争,正应付着女儿青春期的叛逆。不同于一次大战时候,人生还是一张白纸,其时则划满横七竖八的笔触,他甚至期望战争能够颠覆日常秩序,消弭一切。

这软弱和粗暴的妄想稍纵即逝,现实是,教员和学生越来越少去,校园空寂下来,阵亡的名字代替了某一张具体的面容,其中包括他的女婿,少年荒唐迫入婚姻,逃跑般逃去当兵……这就是1915年斯隆教授眼睛里的景象,此时,变成斯通纳自己的。

斯通纳没有说,但读者我们记得,第一次大战停战协定签署的那天,欢乐的庆贺的游行队伍经过斯隆教授的办公室,半开的门里,教授在哭泣。

想一想,战争,和“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之间,横隔着的选择,如同哈姆雷特王子“生存还是死亡”的处境。再想一想,斯隆教授所以看出斯通纳是可教之人,因为“爱”,这个空泛甚至煽情的概念似乎呈现出来一些儿内容。

有一节枝蔓,也许应该提一下,那就是战争结束的那年,斯通纳发现女儿格蕾斯染上了酗酒。她的脸相改变,“眼睛有了黑影,脸绷得紧紧的,很苍白”“烦躁不安,心神不宁”,仿佛为战后“垮掉的一代”肖像。很多事情的因果实际上是断裂和错接的,这里下种,那里生根,第三个地方发芽,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将格蕾斯的状况简单归纳到战争的后期效应里去,小说家没有义务为历史作总结。

格蕾斯在斯通纳的文本中,也许只为了证明,他一生“正在从事的东西”的虚无和脆弱。

作者将他的人物安置在学府里实在有些绝情,同样文学中人,作家,尤其小说家,他们可能与时代同行,随时反应和介入,学府里做的却是死学问,不是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就像古老经院,僧侣们在石砌的拱门底下,抄写羊皮手稿,连人带书都不见天日。

在这封闭的空间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呈现出向内的形态,好就是同党,不好则是异己。这就看说到霍利斯·劳曼克思,斯隆教授系主任位置的接任人选。

劳曼克思和斯隆教授属一类人,连相貌都有相似之处。同样瘦长的脸型,一个是纹路深刻,一个是青筋突暴,就像中国篆刻中的阴纹和阳文。不匀称的身体,劳曼克思更为夸张,斜肩,一条腿僵硬,走路抽搐。两人都有共同的嘲讽的表情,课堂上表现怪异,不合常情,但效果却截然相反。斯隆拒学生千里之外,劳曼克思呢,很受欢迎,他的荒诞不经里,多少有那么一点笼络。就在这小小的差异里,事情往不同的方向走去。

劳曼克思一直吸引斯通纳,开始,他从中辨认出战争中牺牲的好朋友戴夫·马斯特思的影子。戴夫 的超凡脱俗,在劳曼克思变形为“狂妄,不拘一格,开心的尖酸劲”。曾经,他们俩,加上戈登·费奇,三人党一起聊天,马斯特思对学府做出描绘:“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或者——他们现在怎么称呼来着?——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

”就是这个休养所里,同命者之间,也在进行力量比对,由此分出阶层。

戈登·费奇置身中间地带,左兼右顾,罩了斯通纳一生的职业生涯,却不能替代马斯特思思想伴侣的位置。斯通纳终于得机会接近劳曼克思,在乔迁之喜的晚宴结束之时,客人走得差不多,酒也喝得差不多,劳曼克思不期然间敞开心扉。

我以为,劳曼克思早在一开始,就意识到斯通纳是“自己人”。这一刻,“两人在聚会留下的垃圾中挨得很近地坐着”,斯通纳听劳曼克思讲述他的“顿悟”的经历,正是他在斯隆教授课上体验过的。他们本来可以成为知己,可惜那灵犀一闪而过,这一次亲近没有拉近,反使他们疏远,甚至劳曼克思还生出一种敌意,类似不慎中泄漏隐私,暴露了命门。

于是,适得其反,结下一辈子的冤家。也许,原因更简单,就是错了时机,“青年时代的青涩还没有从他身上消退,但是可能缔结这份友谊的渴望和直率已经不在。”

按马斯特思关于大学是失败者庇护所的说法,斯通纳大约是其中典型的成员。不需要太多,只一桩就足矣决定命运,在他,就是婚姻。

他对伊迪丝一见钟情。伊迪丝纤细、苍白、脆弱的美不是庄稼汉欣赏得来的,可此时的斯通纳正向知识人蜕变,但还未及完成,变成斯隆教授那样,对世事能深入表面,判断本质。就像当年,斯通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斯隆教授却知道。

伊迪丝和斯通纳过去的生活多么不调和,看看她与公婆见面双方的窘态,像是两个物种。这一幕常见于城乡联姻,比如法国福楼拜《包法利夫人》,那老父亲远远望着女儿的院子过门不入。阶级差异最能构成爱情悲剧,但斯通纳的故事并不是从这里出发,它别有原委。

如果这部小说不是写于1965年,而是更早,我简直就要以为张爱玲读过,然后才有1943年的《沉香屑·第二炉香》。小说中的愫细多么像伊迪丝,当斯通纳第一次造访圣·路易斯,未来的岳父母家,“伊迪丝消失不见了”。

好比《第二炉香》里,结婚当日,新郎罗杰兴冲冲跑去新娘家,新娘躲在闺房,据她母亲说,“规矩”如此。倒是愫细的姐姐蘼丽笙出现了——蘼丽笙就像另一个伊迪丝,被情欲控制的伊迪丝,让罗杰无比尴尬。即将成为大姨子的人,对了妹夫,谈她和丈夫的床笫之事。

夜里,伊迪丝虽然没有从花烛洞房逃跑出来,斯通纳不是强蛮的人,他们分而卧之。等夫妻之道终于完成,伊迪丝的惶恐和嫌恶直接从生理反应出来,僵硬的身体和干呕,总算没有让斯通纳太丢脸,可也是扫兴的。

斯通纳和罗杰,这两位都在大学里供职,规规矩矩的读书人,为什么总是他们遇到这样的女人,或者说这一类女性仿佛专用来折磨书蠹!那一个禁欲的伊迪丝退去,另一个色情狂的伊迪丝来了,“就像饥饿感,如此强烈,好像与她的自我没关系“。

除了性事,情欲还以变形的方式周期循环:装修房子的苦役,生孩子,弃下孩子复又争夺,改变形象,戏剧活动,家庭派对……所有古怪行径目的又只是一个,剥削斯通纳。尽管没有如张爱玲的罗杰身败名裂,却也谈不上有什么幸福。

大约就是英国清教徒传统下的妇德,经过历史变革和地理迁徙,在压抑和释放之间的失调症。伊迪丝一家来自新英格兰,新英格兰是英国在北美殖民最早的地区之一,香港也是英国殖民地。我猜想,远离本土的后裔们,大约已趋向类型,多少脸谱化了,但是具体到斯通纳的生活,这一普遍性人格则演绎出特殊的命运。

自我的苏醒仿佛以损失幸福感为代价,他不可能如他父母那样,木然地顺从造化的安排,斯通纳也是顺从,不顺从又能如何?追根溯源,斯通纳家大不离也是英格兰族裔,垦荒大军中的一员。圣·路易斯不是有一座拱形纪念碑,标志着从东部向西部的大门。

他们跨入大门安寨扎营,定居在密苏里望不到边的土地上。其时,并不会想到,这土地将变成沉重的负担,榨干血汗,最后埋葬他们。威廉·斯通纳的体内,潜伏着远祖的基因,暗中支配他的言行。和年轻教师凯瑟琳的私情于他已是天下之大不韪,再要进一步突破,想也不用想!

这一段两性关系,作为失败婚姻的平衡来补偿他,是感官享受给理性经验的一个贡献。人生总是苦乐相济,否则,灵魂就要枯竭,本来知识是要使它丰沛的。

王安忆近影

如马斯特思箴言:“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他又对斯通纳说:“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换作今天最常用的话,大概就是:天下没有净土。事实如此,知识的生活寄予现实之中,也因此,知识人过着两种生活,一种现实的,一种精神的。

这样,我们也许可以解释斯隆教授超然物我的表情,还有他对战争的态度,他完全拒绝现实的生活。而在劳曼克思,这两者却成分裂的状态。前后期两任系主任的差异,我以为不能简单归因性格或者操守,更可能是,学校教育体制日益成熟的趋向。

晚于约翰·威廉斯三十三年,1935出生的英国作家戴维·洛奇,小说中的学府和学人已处处败迹。此项题材的写作到如今几乎成为一个文类。另一种生活,其实也是学府得以成立的基础,却忽略成隐形的存在。现实的力量是很强的,再此证明那句话: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

斯隆教授去世了,只有斯通纳在哭泣。斯隆教授其实早已经将自己放逐出这个现存的世界,人们都快忘记他了,以致在办公室死了两天之后,才被倒垃圾的管理员发现。现在,留下斯通纳自己,颇有些遗世独立的意思。中国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指的就是这样的处境。

然后,劳曼克思登场,他们彼此成为克星,就像费奇说的:“两个老混账”。平静下来,斯通纳也觉得他们像是玩一场游戏——“而且,说来有些奇怪,还挺享受——似乎显得无聊和下作了。

”这场游戏,很像拳击台上的比赛,劳曼克思是进攻的那位,斯通纳呢,是防守。胜数相当,败着也差不多,打了个平手,同时也成为一盘僵局,只有交给自然仲裁。斯通纳罹患癌症,而且晚期,按死者为大的原则,就占上风。

作为最后的回应,劳曼克思替斯通纳举办退休晚宴。结束时分,两个“老混账”擦肩而过,没有搭腔。这个无言的告别就像比赛决出后,胜负双方握手,即是对结果的承认,也是互不屈服。两个好人,因为一点点差异,本来可以成为挚友,可是错过了。

这一点点差异,就像螺旋线的移位,从一开头就决定他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还意味着学府这“庇护所”里的人际关系,向社会普遍性合流。现实有着强大的吸纳力,它可将所有异质的因素同化。

然而,斯通纳,来自广漠土地,近乎原始人的生命,一旦被启蒙,那苏醒的精神,亦保持着野蛮的原动力,迫使进入现实生活的同时,知识的生活并没有停息,强悍地进行着。遗憾的是,这生活太缺乏动感,提供给直观的形态极有限,即便是文字,能够表达抽象的存在,可是对比于鲜明的外部世界,就变得平淡了。

我们只看得见,斯通纳在一轮又一轮不合理的排课中备课上课;一轮一轮被压缩的时间里著书立作;一轮一轮的劝其退休中坚持不退,最激烈的一幕也是绝地反击,在初级语文课上,教学研究生课程。

仅止于此,再无其他。小说的世俗性到底暴露它的局限,适时阻止向深刻处进取,从另一方面说,写作者的乐趣也在于此,一次一次试手,在碰壁而归。很可能,和凯瑟琳的一段是被纳入到这内部世界里,用来和外部世界叫板。

但爱情,尤其是叛逆的爱情,实在使用太多,难免流俗,撇开成见,即便情节本身,也难以担纲思想的戏剧。很多年后,斯通纳在书单上看到凯瑟琳的著作,买回来,打开书页,看见题辞:“献给威·斯”“威·斯”就是他,威廉·斯通纳的字头。

他们最终在知识生活里邂逅,这个大众读物型的爱情故事于是有了些质朴的悲剧感,好比民间传说中水王子和火公主,不能相拥,相拥就是毁灭。

斯通纳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总是独自经历,就像斯隆教授,还有他的父亲,一个人倒在他一辈子耕种的土地上。不同的是,斯通纳预先为死亡作好准备。作者以癌症晚期判决死刑,是为给出时间从容以对吧!他向劳曼克思告别,再向妻子伊迪丝告别,两个他生命中的孽障,剩下的,就是和自己告别了。

他已经是一个清醒自己存在的人,经历的一切都敏锐地体验过了,仿佛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他打开自己的书——知识的落实就是这么简单,一本书。

几近一生的时间和故纸堆交道,他深明这本书的价值不足为道,但是,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此时此刻,回到小说篇首第一段,预告这位名不见经传的老师去世,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一部中世纪的文献,题记写道:“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英文系的威廉·斯通纳”。具体地说,这本文献和斯通纳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以总量计,却同在知识长河,流向人类文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