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杞莫砺锋 莫砺锋:论朱熹关于作家人品的观点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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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东坡之德行那里得似荆公,东坡初年若得用,未必其患不甚于荆公.但东坡后来见得荆公狼狈,所以都自改了.(注:<语类>卷一三○,第3100页.按:此则为童伯羽(蜚卿)所问,杨道夫所记,据<语类>卷首<姓氏表>,乃录于绍熙元年(1190),时朱熹年六十一岁.)东坡在湖州被逮时,面无人色,两足俱软,几不能行.求入与家诀而使者不听.(注:<答廖子晦>,<文集>卷四五,第29页.按:据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第381页,此书作于庆元元年(1195)

东坡之德行那里得似荆公,东坡初年若得用,未必其患不甚于荆公。但东坡后来见得荆公狼狈,所以都自改了。(注:《语类》卷一三○,第3100页。按:此则为童伯羽(蜚卿)所问,杨道夫所记,据《语类》卷首《姓氏表》,乃录于绍熙元年(1190),时朱熹年六十一岁。)

东坡在湖州被逮时,面无人色,两足俱软,几不能行。求入与家诀而使者不听。(注:《答廖子晦》,《文集》卷四五,第29页。按:据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第381页,此书作于庆元元年(1195), 时朱熹年六十六岁。)

第一、第二两则对苏轼的思想学术、品性德行、政治态度予以全面的否定,不但认为他品行上不如王安石,而且说他与蔡京是一流人物,只是没有机会擅权乱政而已。这种以假设来揣测并未发生的情况,从而加罪于人的论断当然是没有说服力的,而且这里显然有重修洛、蜀之争的旧怨的倾向。

第三则所云不知有何文献根据,据现存史料,苏轼在湖州被捕时虽然自以为祸临不测,但并未象朱熹所云那样惊恐万状。孔文仲《孔氏谈苑》卷一记其事甚详:苏轼一开始“恐不敢出”,经与权州事祖无颇商议后,乃具朝服出见钦差,随即被押出城。

(注:据朱彧《萍洲可谈》卷二《守山阁丛书》本),苏轼在官厅视事时被逮,“即步出郡署门”,当是传闻异词。)苏轼后来回忆这段经历说:“余在湖州,坐作诗追赴诏狱。

妻子送余出门,皆哭。无以语之,顾老妻曰:‘子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乎?’妻不觉失笑,予乃出。”(注:《题杨朴妻诗》,《苏轼文集》卷六八,第2161页。按:杨朴乃北宋隐士,被真宗召见,其妻作诗送之曰:“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

”语颇幽默,详见苏轼此跋。)可见他是以沉着镇静的态度来对待这场灾难的。傲视苦难是苏轼人格精神中最为耀眼的闪光点,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不断推出在逆境中的创作高峰。

我相信苏轼本人及其友孔文仲的记述是真实可信的,而朱熹所云当是出于讹传。值得注意的是,苏轼的《题杨朴妻诗》也载于《东坡志林》,而《志林》一书在南宋早已刊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即录此书,唯题作《东坡手泽》。

朱熹本人在《八朝名臣言行录》中即多次引用过《志林》,可证他是很可能读过苏轼此跋的。但他偏偏不信苏轼自己的记录而取它说,无非是为了说明苏轼贪生怕死而已。这种论断显然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所以我认为,朱熹对苏轼人品的讥评大多出于理学家的偏见,是缺乏事实依据的价值判断,不够公允。

然而奇怪的是,朱熹对苏轼的人品也有绝然不同的评价,他说:

东坡议论虽不能无偏颇,其气节直是有过人处,如说孔北海、曹操,使人凛凛有生气。”(注:《语类》卷三五,第923页。 按:此则为徐寓、刘砥所录,据《姓氏表》,乃在绍熙元年(1190),时朱熹年六十一岁。)

东坡老人英秀后凋之操,坚确不移之姿,竹君石友,庶几似之。百世之下观此画者,尚可想见也。(注:《跋陈光泽家藏东坡竹石》,《文集》卷八四,第24页。按:《文集》同卷列于此跋之前的《跋山谷草书千文》和之后的《跋陈大夫诗》都署曰“庆元己未”。)

苏公此纸,出于一时滑稽诙笑之余,初不经意,而其傲风霆、阅古今之气,犹足以想见其人也。(注:《跋张以道家藏东坡枯木怪石》,《文集》卷八四,第22 页。 按:此则署曰“庆元己未”即庆元五年(1199),时朱熹年七十岁。)

对苏轼的气节、操守赞叹再三,而且字里行间洋溢着仰慕之情,简直与前文所引的贬损苏轼之言如出二口!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们检查了上述言论的年代,发现它们并不明显地随着时间而变化,比如朱熹在六十一岁时责备苏轼德行不如王安石,但同年又赞其气节高人,而五年之后又讥讽其怕死畏祸,似乎是忽褒忽贬,摇摆不定。

然而大体上说来,朱熹越到晚年,对苏轼的人品肯定得越多。比如上引两则跋语都作于七十岁时,同年所作《跋东坡帖》也赞其“英风逸韵,高视古人”(注:《文集》卷八四,第17页。

),当非出于偶然。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其时理学已被朝廷明令禁止,朱不能再明显地宣扬理学思想,从而把主要的精力转移到楚辞和韩文的整理研究上来。他的人物月旦也不再体现强烈的理学价值观,故而对文学家苏轼表示出更多的认同。所以我认为,我们对朱熹的苏轼论,仍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才能看清其价值判断的真相。

上文说过,朱熹对苏轼人品的批评首先是受理学家制约的,既然苏轼与二程势若水火,作为二程嫡传的朱熹自然不可不视苏为敌。况且在南宋,王安石的声望因受蔡京之流混迹新党者的牵累而一落千丈,而苏轼的影响却如日中天,所以尽管苏、王在思想上都属于朱熹的敌对阵营,但批判苏轼更是当务之急。

对于这种夹杂着政治利害、学术异同的门户之见,我认为没有必要予以深究。我关心的是既然朱熹把苏轼视为仇雠,为什么又对其人品颇有赞语呢?其间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点:第一,苏轼才学过人,又长于议论,朱熹虽然在主体上否定其学术,但是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却赞同其说。

朱熹与弟子们讲学时常论及苏轼:“东坡解经,莫教说着处直是好。盖是他笔力过人,发明得分外精神。

”(注:分见《语类》卷一三○。)“东坡书解却好,他看得文势好。”(注:分见《语类》卷七八。)“东坡天资高明,其议论文词自有人不到处,如《论语说》亦煞有好处。”(注:分见《语类》卷一三○。)甚至当弟子们以苏轼长于说佛相问时,朱熹也答道:“他甚次第见识,甚次第才智!

”(注:见《语类》卷一三○。)有时朱熹还把苏轼的才与德相提并论:“东坡善议论,有气节。(注:见《语类》卷一三○。)朱熹本人也是才学过人之士,惺惺惜惺惺,他对苏轼才学的肯定多少会产生一些好感。

第二,苏轼的人品确有过人之处,朱熹不能完全无视事实。上文所举朱熹贬斥苏轼品节的话大半从虚拟立论,便透露出一些奥秘。曾有弟子问朱熹:“坡公苦与伊洛相排,不知何故?”朱熹答曰:“他好放肆,见端人正士以礼自持,却恐他来检点,故恁诋訾。

”弟子又问:“坡公气节有余,然过处亦自此来?”朱熹答道:“固是。”(注:见《语类》卷一三○。)可见朱熹对苏轼的气节并不否认。

尤其是苏轼屡遭贬谪却坚强不屈的晚节,朱熹是颇为赞赏的:“坡公海外意况,深可叹息。近见其晚年所作小词,有‘新恩虽可冀,旧学终难改’之句,每讽咏之,亦足令人慨叹也。”(注:《答廖子晦》,《文集》卷四五,第48页。

)第三,苏轼在文学创作上的杰出成就,使性喜文学的朱熹极为心折。我们知道,朱熹曾多次追和苏诗,他在庐山游览苏轼曾题咏过的三峡桥,作《栖贤院三峡桥》诗,称苏轼为“老仙”。(注:朱熹所和的苏诗也题作《栖贤院三峡桥》,见《苏轼诗集》卷二三,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17页。

)他又曾作《与诸人用东坡韵共赋梅花适得元履书有怀其人因复赋此以寄意焉》等诗,称苏轼为“苏仙”。(注:朱熹所和的苏诗是《十一月二十六日松风亭下梅花盛开》等,见《苏轼诗集》卷三八,第2075页。

)他对这位前代诗人的仰慕之意溢于言表。纪昀评后一组和诗曰:“朱晦庵极恶东坡,独此诗屡和不已,晋人所谓‘我见犹怜’也。”(注:见《苏轼诗集》卷三八《十一月二十六日松风亭下梅花盛开》纪批,第2075页。

)此语颇足解颐。据《世说新语·贤媛》刘孝标注引《妒记》,桓温平蜀后纳李势女为妾,其妻妒恨,欲往斫之,见李貌美,乃曰:“我见汝犹怜,何况老奴!

”朱熹本来是憎恶苏轼的,但面对着优美绝伦的苏轼,不觉去憎生爱。由于有上述原因,朱熹对苏轼的看法就变得相当复杂,有时甚至自相矛盾。这是朱熹身兼理学家与文学家二任的特殊身份所带来的必然后果。

在朱熹看来,作家的人品与文品应该是统一的。他对于人品恶劣的作家往往连同其作品一起弃之若弊屣。前文所引对扬雄、孙觌等人的讥评即为显例。他还说:“王维、储光羲之诗非不絛然清远也,然一失身于新莽禄山之朝,则其平生之所辛勤而仅得以传世者,适足为后人嗤笑之资耳!

”(注:《向芗林文集后序》,《文集》卷七六,第13页。)意即倘若作家的人品不足称道,则其作品也毫无价值可言。对于人品高尚的作家,朱熹连同其作品一起极口称赏。

比如南宋的王十朋,诗文成就并不算高,但朱熹重其为人,认为“其心光明正大”,从而赞扬:“其诗浑厚质直,恳恻条畅,如其为人,不为浮靡之文。论事取极己意,然其规模宏阔,骨胳开张,出入变化,俊伟神速,世之尽力于文字者,往往反不能及。

”(注:《王梅溪文集序》,《文集》卷七五,第31页。)对于这种由人及文的评判维向,朱熹有如下说明:“盖古之君子,其于天命民彝君臣父子大伦大法之所在,惓惓如此。是以大者既立,而后节概之高,语言之妙,乃有可得而言者。

”(注:《向芗林文集后序》,《文集》卷七六,第13页。)与此相反,朱熹也认可由文及人的评判维向。他说:“诗见得人。如曹操虽作酒令,亦说从周公上去,可见是贼! ”(注:《语类》卷一四○, 第3324页。

)他论诸葛亮、杜甫、颜真卿、韩愈、范仲淹等五君子说:“其见于功业文章,下至字画之微,盖可以望之而得其为人。”(注:《王梅溪文集序》,《文集》卷七五,第30页。

)这种人文合一的价值判断,显然是理学家的理想思维模式。但是对于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这种模式并不完全适用,因为“有言者不必有德”,(注:《论语·宪问》,第2510页。)人品与文品有时是不相符合的,朱熹的《题曹操帖》就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例子:“余少时尝学此表,时刘共父方学颜书《鹿脯帖》,余以字画古今诮之。

共父谓予:‘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时余默然亡以应。”(注:《文集》卷八二, 第4页。

)虽是论书,但也通于论文,即美的作品不一定出于人品高尚者之手。当然,这是朱熹幼时的情形,他后来就不再会崇尚“篡贼”一流人物的文艺作品了。但是对于人品虽非醇粹(在朱熹看来)而文才出众者如苏轼的作品应如何评价呢?即使是朱熹也时常感到困惑,他承认:“苏氏文辞伟丽,近世无匹。

若欲作文,自不妨模范。但其词意矜豪谲诡,亦有非知道君子所欲闻。是以平时每读之,虽未尝不喜,然既喜未尝不厌,往往不能终帙而罢。非故欲绝之,理势自然,盖不可晓然。”(注:《答程允夫》,《文集》卷四一,第12页。)对待苏文既喜又厌的矛盾心情,正是朱熹的作家论的内在矛盾的体现。

上面的论述告诉我们,朱熹对于作家的人品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由于这种要求是以理学家对圣贤人格的规范作标准的,所以颇有高而不切的倾向,因为古往今来的作家几乎无人能完全符合那些规范。朱熹对屈原、陶渊明、杜甫、韩愈的人品都有微词,即是这种树义过高的偏颇价值观的表现。

然而朱熹毕竟与二程不同,他的文学修养很高,审美能力也很强,所以他在评品作家时就往往表现出较多的宽容精神。这样,朱熹对作家人品的评判便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情况。

首先应该承认,朱熹对作家人品持过高的要求,并且常以人品的高下作为判断作品价值的唯一根据,这往往会导致以道德判断作为审美判断的核心价值参数,甚至导致完全取消审美判断而仅仅以道德判断作为作家评论的内容。

显然这是不正确的文学批评方式。但与此同时,朱熹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并非始终如一地僵守那些教条,所以有时尚能较为公允地肯定一些作家的人品。在程朱理学的思想体系中,朱熹的作家论也许是最为宽容的,他在这方面不但胜过其前的二程,也胜过其后的真德秀等人。

所以朱熹批评作家人品的大量言论仍有不少合理的内容可供我们参考。从整体上看,中国古代的文学批评都是重视作家人品的,所以朱熹的作家论其实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的典型体现,它为我们研究古代文学批评中的道德判断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