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世国诈骗 感动中国人物田世国涉嫌诈骗被起诉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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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田世国诉茂源公司向其借款36万元逾期不还,证据是一张证明及欠款说明.但茂源公司认为该证明后半部分的借款内容为田世国私自添加,公司对此并不知情.      当同在苍山县的原苍山茂源食品有限公司(现已吊销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茂源公司)经理杨树元得知兰陵案的判决结果时,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他决定对自己败诉的案件提请再审.      与兰陵美酒一样,杨树元也跟田世国打了一场官司,案情也惊人相似:田世国拿着一张自己填写的证明及欠款说明将茂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36万元,但茂源公司并不认可欠款说明部分.

田世国诉茂源公司向其借款36万元逾期不还,证据是一张证明及欠款说明。但茂源公司认为该证明后半部分的借款内容为田世国私自添加,公司对此并不知情。      当同在苍山县的原苍山茂源食品有限公司(现已吊销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茂源公司)经理杨树元得知兰陵案的判决结果时,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他决定对自己败诉的案件提请再审。      与兰陵美酒一样,杨树元也跟田世国打了一场官司,案情也惊人相似:田世国拿着一张自己填写的证明及欠款说明将茂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36万元,但茂源公司并不认可欠款说明部分。

不同的是,杨树元的官司打输了。

原来,2004年初,茂源公司在承包广州的一处副食品批发市场时,与对方发生合同纠纷,经过朋友介绍,聘请田世国为公司的代理律师。      杨树元说,田为其代理官司期间,除了4万元律师费外,还以疏通仲裁委为由要公司另行向其支付12万元,并以服务招待费名义收取了1.

16万元。“官司打到最后,田世国直接不管了,直到现在公司还有50多万元没有收回。”2005年底,茂源公司以田世国收取不合理费用13.

16万元为由,将其投诉到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司法厅。      追要36万借款胜诉      然而次年2月,田世国一纸诉状将茂源公司告到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理由是茂源公司向其借款36万元逾期不还,证据是一张落款时间为2004年5月26日的证明及欠款说明。

这张证明及欠款说明前后两部分内容似乎不相关,前面证明田世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后面则说拖欠田世国借款36万元。

     对于这个字据,双方均承认全文为田世国所写,文后公章为茂源公司所盖。

但是茂源公司认为后半部分的借款内容为田世国私自添加,公司对此并不知情。      “2004年5月26日早上,我们在广州市仲裁委的大厅里准备材料,田世国突然说想在广州买房,要我们公司为他出一份收入证明。

我让田世国自己写了一个证明:‘兹证明田世国为我公司副总经理,月薪陆仟元整’。当时恰好随身带着公章,我就在文后盖了章。”杨树元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说。

     但由于茂源公司没有提出对该字据做司法鉴定的申请,没法证明该证据不实,苍山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判决茂源公司败诉。不过,茂源公司至今并未被强制支付这笔36万元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