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董雷 董雷家庭治安代表人等制度推动陕西平安创建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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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2006年11月6日下午3时,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综治委主

    2006年11月6日下午3时,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综治委主任董雷在会上就加强农村治安工作做了发言。

主要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陕西省坚持把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作为创建"平安陕西"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省农村平安创建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具体做法是:     一、狠抓"三支队伍",构筑多层面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一是切实抓好以公安机关为主的专业防范队伍建设,加强对"面"上的治安防控。

二是切实抓好以乡镇干部为主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加强对"线"上的治安防控。三是切实抓好以治安中心户长为主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对"点"上的治安防控。

    二、力求"三个突破",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在落实技防措施上求突破。西安、榆林、延安、宝鸡、成阳等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在县城的主要街道、重点部位、路段、场所、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把人防、物防、技防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是在矛盾纠纷调处上求突破。宝鸡市眉县和延安市吴起县等,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三是在创新工作方法上求突破。第一个创新,是在全省大力推广城固县的家庭治安代表人制度。家庭治安代表人就是从每个家庭中,推举一名敢管事、善管事、能管事的家庭治安总代表,发挥其管理人、教育人的作用。第二个创新,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逐步推广西安市未央区的治安承包制度。

第三个创新,是积极探索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的新路子。     三、实现"三个结合",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把平安乡村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把平安乡村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三是把平安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四、创新"三项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平安创建的工作责任机制和领导责任追究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平安创建工作的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了平安创建工作的考评机制。(中国平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