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帅势力 中国农村宗族势力为什么能够复活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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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90年代的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令人瞩目,尤其是东南沿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然而,与此呈强烈反差的是在为数不少的农村,特别是在内地和边远地区农村,不少消极因素仍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其突出表现之一便是:沉寂多年的宗族势力迅速复活.蔓延,其影响渗透到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何久已销声匿迹的宗族势力又在中国农村大地复活起来呢?从历史的和现实的种种因素考察,不难看出中国农村宗族势力复活的真正原因.1.宗法观念对宗族势力复活的影响中国是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君王是万民之主,君临天下,天下臣

90年代的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令人瞩目,尤其是东南沿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然而,与此呈强烈反差的是在为数不少的农村,特别是在内地和边远地区农村,不少消极因素仍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其突出表现之一便是:沉寂多年的宗族势力迅速复活、蔓延,其影响渗透到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

为何久已销声匿迹的宗族势力又在中国农村大地复活起来呢?从历史的和现实的种种因素考察,不难看出中国农村宗族势力复活的真正原因。

1.宗法观念对宗族势力复活的影响

中国是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君王是万民之主,君临天下,天下臣民则以种种宗法关系维系着,宗法制是封建社会的基础。而宗法制又以宗族制为核心。在封建制度下,以政权控制社会政治,以族权控制社会基层,宗族是仅次于社会行政组织的社会集团,有些地区政权与族权合一,甚至族权高于一切。早期革命家陈独秀指出:“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东洋民族,自游牧社会,进而为宗法社会,至今无异焉……”〔1〕

宗族作为封建国家的细胞和社会基础,对维护封建秩序、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安定起过重要的作用。它一方面直接有效的控制着个体,利用族规、宗约、祖训来束缚族人,使他们的言行举止符合伦理纲常,起到国家机构无法起到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把向封建国家交纳田租赋税以及差役当作重要责任,积极为国家提供有效的基层服务。

因此,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宗法家族,使宗族成为地方的组织力量,发挥着地方社会控制的功能。其目的在于通过宗族组织牵制个人来维护封建统治,利用人们强烈的宗法观念来促使父子相勉、兄弟相规、夫妇相劝,全家全族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安于封建统治,充分发挥宗族在社会控制和调节中的巨大作用。

由此,宗法制度与封建国家相互依存,强化成普遍的社会制度,从而达到宗族与国家的统一,成为封建国家统治的基础。

我国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给宗法制度以沉重打击。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胜利,宗法制度作为旧制度的基础被彻底摧毁。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经过土地改革和人民公社,宗族势力的政治、经济基础不复存在。又由于高度集中的政权控制,长期的阶级斗争氛围,尤其是“文革”期间阶级斗争扩大化,使得农村宗族活动趋于消失。

然则,宗法制度毕竟存在了几千年,宗法观念根深蒂固地积淀在人们的头脑中,传统文化环境依然存在,宗族势力存在的条件并未完全消除。因此,一旦有了适当的气候和条件,宗族势力重新集结,宗族活动死灰复燃就在所难免。于是修族谱、立宗祠、祭祖宗、寻亲会祖,甚至宗族械斗在农村蔓延开来,严重妨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和农村社会的安定。

2.聚族而居的生存方式对宗族势力复活的影响

以姓氏形成自然村落,聚族而居,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侧面。宗族权力蔓延得较厉害的地区与历史上强宗豪族的地域分布呈正相关。在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单位,与外部世界的商品交换非常有限,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同一村落基本是同一祖先,世代繁衍下来,社会结构变动缓慢,人口流动极少,人们的宗族意识强烈。地理环境封闭,国家法律难以顾及。人们习惯了按祖宗遗法为人处世,事无巨细均由族长仲裁处理。家族成员之间关系密切,稍有风吹草动,就能结成强大的宗族组织以对抗外部的压力。

许多宗族上百年、数百年居于一地。广东“着姓聚族而居,远者千余年,近亦数百年。”〔2〕中国的老古话“故土难离”、 “落叶归根”也反映了聚族而居、安土重迁的特点。唐代诗人白居易《朱陈村》的诗中,描述了传统乡村社会人们聚族而居的景象:“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

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生为陈村民,死为陈村尘。田中老与幼,相见何欣欣!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黄鸡与白酒,观会不隔旬。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

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由于聚族而居,人们共处同一块土地,共同分享有限的资源,并以血缘为纽带,族人自然形成利益群体,这种利益关系便是宗族人际关系的核心。又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障碍,农村人口流动非常有限,这又为宗族世代守住一方土地,聚族而居提供了条件。

聚族而居是宗族势力形成的环境基础,宗族正是父亲血缘关系的亲族群体聚族而居逐步发展起来的。至今,自然村落依然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主要居住模式,也是农村社区行政区划的基础。这种以血缘为纽带、以地缘为基础的宗族环境当然就成了当代宗族势力复活的温床。

大凡宗族聚居较突出的村落,宗族活动亦较频繁,宗族势力亦较强大。如湖南省涟源市是近年来农村宗族活动较频繁的地区之一。当地农村的村落类型就基本上是宗族聚居村落,每个村落一般由两姓至三姓构成。被称为涟源第一大姓的刘姓,在全市15个乡、100 多个自然村中分布最多,该姓将现存宗谱主要分为四支(所谓四、六、八、九刘),总人口达3~5万,单一刘姓或以刘姓为主的村落达50余个。

这为宗族活动提供了土壤。反过来,不是宗族聚居地区,宗族活动发生率则大大降低。

如湖南湘乡市宗族聚居不明显,宗族活动就少于湖南中部其他地区。江西井冈市和德兴市的居民主要是外地移民,姓氏分散,宗族聚居程度低,因而极少有宗族活动。而井冈山近邻泰和县,则因宗族聚居程度极高,而成为整个赣西地区宗族活动的典型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