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岛田庄司】阿加莎与岛田庄司 中国推理小说家该如何选择?

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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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这几天在读查尔斯·罗森的音乐学名作<古典风格>,读的过程中忽然有了些对推理小说的看法,尚不成形,便写在这里,留待他日做补充.书的副标题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只看封面便能明白,这里的"古典",形容的正是三人共同的创作风格.这三位作曲家的确都活跃于十八世纪后半叶到十九世纪初的维也纳,也都创作了诸如交响乐.协奏曲.奏鸣曲.弦乐四重奏等大批形式相同的作品,然而,若非受过训练.饱读音乐史的听众,在聆听他们的作品时,比起共同点,怕是会更先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差异,

这几天在读查尔斯·罗森的音乐学名作《古典风格》,读的过程中忽然有了些对推理小说的看法,尚不成形,便写在这里,留待他日做补充。

书的副标题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只看封面便能明白,这里的“古典”,形容的正是三人共同的创作风格。这三位作曲家的确都活跃于十八世纪后半叶到十九世纪初的维也纳,也都创作了诸如交响乐、协奏曲、奏鸣曲、弦乐四重奏等大批形式相同的作品,然而,若非受过训练、饱读音乐史的听众,在聆听他们的作品时,比起共同点,怕是会更先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差异,特别是个人气质上的差异。

海顿给人的印象或许是谐谑的,而贝多芬早已被当成了愤怒的化身,至于莫扎特,(借用野田惠的评语)无疑是粉红色的。

恐怕,对于我们这些门外汉来说,这些个人气质才是他们的“风格”。唯有专业人士,才能对着乐谱分析他们的调性与曲式,从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的共同点来。

倘若写一本讨论推理小说的“古典风格”的书,放在副标题上的又该是哪三位作家呢?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约翰·迪克森·卡尔——如果谁给出的答案不是这三位,那他若不是在标新立异,便是对推理小说所知甚少。我们不妨将爱伦坡、柯南·道尔和切斯特顿等人的创作视为一种时而细碎、时而臃肿的巴洛克风格,范·达因给出了一些形式上的建议,而最终由这三位巨匠将这一“古典风格”发挥到了极致。

同样,这三位巨匠在个人气质上也迥然不同。克里斯蒂的作品是一种英国乡间的“舒适推理”,奎因则更侧重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卡尔则深受哥特小说的影响,注重氛围营造。而在推理层面上,给人的印象也是克里斯蒂重视伏线,时而有心证之嫌,奎因总是根据物证来进行逻辑推演,而卡尔显然对不可能犯罪的兴趣更大一些。

“本格”这个说法这个说法是由日本人总结出来的,原本是正统、纯正的意思,放在推理小说里指的就是那种以解谜为中心的作品。这三位作者的作品无疑大多属于这一类型。多数时候,小说开始不久之后就会发生凶杀案(克里斯蒂的一些作品里凶杀案会放在靠后的位置);之后是调查部分,侦探走访各个当事人,询问案情;最后,等到信息都公平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之后,侦探会揭示真相。

克里斯蒂和卡尔(也包括奎因的一些后期作品)喜欢在调查的过程中插入恋爱情节,除此以外,多数情节都是为推理而服务的,或是用来提供有用的信息,或是用来提供误导的信息。

这种简洁、干练的风格,时常被文学专家和一些更有野心的推理作家(如塞耶斯和P.D.詹姆斯)所不齿,被认为是缺乏文学性和深度的表现;在一些当代读者看来,又少了些娱乐性,不如那些更血腥暴力的犯罪小说吸引眼球。可是,我们实在不必用浪漫主义或流行音乐的标准去评判海顿、莫扎特和早期贝多芬的音乐,亦不该用纯文学或犯罪小说的标准去评价古典本格。

然而,这种类比也有些欠妥当的地方。古典乐离我们太远了,传统的奏鸣曲式早已成了作曲系学生的课后作业。而三位古典本格巨匠距离我们不过半世纪。当然,除了一直国际声誉的克里斯蒂之外,我们如今仍对欧美古典本格感兴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影响了一些仍活跃在文坛上的日本作家。

二战前后,文坛泰斗江户川乱步提倡“诡计”,导致日系推理在接受欧美推理影响时产生了一些偏差。实际上,欧美古典推理作家绝少将trick单独提取出来讨论,多数情况下是将它与故事情节有机融合,而形成吸引人且具有意外性的plot。

这就好比我们不能把一首曲子的乐思或旋律单独抽取出来讨论,而忽视其织体与结构。那种只顾诡计而不重整体布局的作品,终究只能满足一小部分读者。日系本格会在五十年代后半不敌松本清张的社会派,恐怕这也是个重要的原因。

而在1987年之后掀起“新本格”运动狂潮的一批年轻人,除了受到岛田庄司等先驱的鼓舞之外,他们都仔细研读过克里斯蒂、奎因、卡尔这三位古典本格巨匠的作品,并以自己的方式做了致敬。例如,“新本格”的开山之作,绫辻行人《十角馆事件》,架构上就很明显地致敬了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而里面运用的一些推理方法又带有奎因的痕迹。

共享着“日本奎因”这份殊荣的有栖川有栖和法月纶太郎自不待言,麻耶雄嵩也算是在以自己的生命来致敬奎因。甚至连开创了“日常之谜”派的北村薰,也写过一本以奎因为主角的仿作《日本硬币之谜》。评论家饭城勇三曾指出,新本格这批作家几乎都视奎因为偶像,或多或少吸取了他的风格。

岛田庄司有一套“回到爱伦坡”的主张,但这更像是海德格尔提倡回归前苏格拉底时代的希腊哲学(他所谓的“思”)一样,未免曲高和寡,难以操作。而“新本格”这批人在无形之中提倡“回到奎因”,却得到了不少无形之中的响应。这批响应者,不仅包括一批更年轻的日系推理作家(如青崎有吾、井上真伪、早坂吝等人,近日专攻“日常之谜”的相泽沙呼也写了一本明显带有奎因风格的长篇),也包括几位中国的新生代作者。

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构思过程中,若没有新的思路,我就会重温一些古典大师们的作品,几乎每次都能找到灵感和启发。也曾有后辈向我抱怨说自己设计不出什么像样的“推理核心”,我能给他的建议也不过是反复阅读奎因的“国名系列”所有解答篇,直到烂熟于胸为止。当然,构思之后一旦开始动笔,克里斯蒂那轻快的笔调和卡尔那诡谲的布局,也都是绝佳的参考。如果打算专攻不可能犯罪,那么卡尔有中译本的作品怕是一本也不该错过。

但是,诚如查尔斯·罗森所言,“古典风格的真正后继者,不是那些维护其传统的保持者,而是那些人物——从肖邦到德彪西,他们在逐渐改变并最终摧毁使古典风格的创造成为可能的音乐语言时,保存了古典风格的自由”。这话有些拗口,意思也容易误解。

可是,如果仔细比较古典本格巨匠与“新本格”作家们的作品,就不难明白后者究竟摧毁了什么,又保留了什么。我们这些中国的作者,在面对欧美古典与日系“新本格”这两个传统时,又该如何损益,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最紧迫的一个难题。

——本文选自陆秋槎《推理小说的古典风格》

讲师介绍

陆秋槎,复旦大学古籍所古典文献学硕士,著有长篇《元年春之祭》《当且仅当雪是白的》《樱草忌》等长篇小说,小说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出版,驾驭多种风格的同时,仍保持着鲜明的个人特色。

你将听到

1. 原来推理小说有这么多类型!

2. 推理小说可以这样写!

3. 最硬核的本格推理,从这三方面入手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