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鸣的婚事 看看黎鸣先生四色猜想的证明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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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黎鸣先生真是守信之人,2006年中期说过在年底发表其四色猜想的证明,果然在元旦前发表了.    但是我略看了其证明,实事求是地说:其证明纯粹是搞笑.我认为有两大错误:    1.自创"公理"(学过数学的人应该称之为定理,但无证明);    2.以特例证明替代定理证明.    本人临床和科研工作非常繁重,实在是太忙了,没空写下本人的具体评论.但觉两位网友的评论非常精辟,引用见下,本人基本同意以下两位网友的观点.   一位中学数学教师对其评论说:   作为一个对数学还能一知半解地理

    黎鸣先生真是守信之人,2006年中期说过在年底发表其四色猜想的证明,果然在元旦前发表了。

    但是我略看了其证明,实事求是地说:其证明纯粹是搞笑。我认为有两大错误:

    1.自创“公理”(学过数学的人应该称之为定理,但无证明);

    2.以特例证明替代定理证明。

    本人临床和科研工作非常繁重,实在是太忙了,没空写下本人的具体评论。但觉两位网友的评论非常精辟,引用见下,本人基本同意以下两位网友的观点。

   一位中学数学教师对其评论说:

   作为一个对数学还能一知半解地理解一部分的中学数学教师,我非常诚恳地向你提出我的看法与建议,供参考:

物理原理不是数学公理,化学规律也不是数学公理。
数学公理是对数学基本概念(不加定义的原始概念)的描述,以此为逻辑推理的依据。



请问:你的工作是性质是对现有几何公理的重构?还是对现有几何公理的补充?
如果是前者,你必须完整地给出你的一整套几何公理,并说明与现有几何公理的关系(现有公理中哪些公理仍然承认,哪些不承认,如果没有不承认的,就不是重构,只是补充)
如果是后者,那么承认你这个证明必须承认一些前提,否则必将导致逻辑矛盾,这些前提是:(1)现有几何公理是不完备的,因为它不足以证明四色问题,否则没有引入新公理的必要;(2)被数学界广泛认同的机器证明是错误的,否则与第一条相矛盾。



如果假设你的思想有合理的成分,唯一的解释是你没有把你的思想“数学化”,没有按照数学的学术规范研究数学。

至于对四色定理的证明是否有效可以再缓争论,你必须将你的工作“数学化”。

   一位大学数学教师评论说:

我是高校的一个数学教师,对四色问题有些了解.在这里说几句.

1.黎老先生所谓的相邻几何学,在数学里早已有之.数学分支"图论"就是从各种"关系"这样的概念里抽象出来的一门科学.四色问题是图论所要研究的问题.


2.黎老先生所谓的公理一,其本质上就是图论里的库拉托夫斯基(Kuratowski)定理结论的一部分.连库拉托夫斯基定理都不会证,怎么能证四色定理呢?如果一个结果证明不出来,就把它设为公理,那还有什么数学难题不能解决呢?
3.

文中的定理一是证明的关键.但什么叫做"分解为子系统之和",文章没有说明.其证明也是不知所云.在图论里对图的各种分解有各种不同的方法和定义,如果能通过这样简单的分解就可以解决四色问题,那前人老早就做掉了.

也轮不到黎老先生在这里大喊大叫了.
4.文章定义模糊,证明也不能称之为证明.如"面积"一词,是数学中的特指名词,在小学里都已教过.文章中的"面积"大概是"面"的意思.

作者连基本的数学概念和方法都不具备,真不知道他在大学时的数学是怎么念的.
5.从整个系列文章看来,四色问题并没有得证.文章的思路与四色问题的解决也相差甚远.如果真要研究四色问题,也得先要学好数学基础,了解图论那样的与四色有关的一些数学成果.



数学是一门非常严谨的科学,不象哲学那样可以胡说八道.(就是哲学也不能胡说八道!)黎老先生在今年元旦的那篇博客中对数学和相关人员大放厥词,说什么"固执和愚蠢","糊弄""人们","引向岐途",等等.

好像搞数学的个个是傻瓜,自己才是救世主.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这也太可笑了.有点象井底之蛙.这事有些奇怪,七十多岁的人,某些方面的思维逻辑还停留在小孩子阶段.

所以,黎老先生,虽然你未能证明四色问题.我还是恭喜你,你返老还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