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明检验科 信阳中院副院长王玉明到罗山检查指导工作

2017-09-0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信阳中院副院长王玉明到罗山检查指导工作作者:罗山县法院 董王超  发布时间:2009-08-13 16:26:40    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讯  8月12日,信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玉明在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徐鸿.立案二庭庭长简立存的陪同下,到罗山县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王玉明副院长首先听取了罗山县法院关于调研.社会法庭.涉诉信访等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他对该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法庭建设.有效加强涉诉信访稳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

信阳中院副院长王玉明到罗山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罗山县法院 董王超  发布时间:2009-08-13 16:26:40

    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讯  8月12日,信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玉明在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徐鸿、立案二庭庭长简立存的陪同下,到罗山县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王玉明副院长首先听取了罗山县法院关于调研、社会法庭、涉诉信访等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他对该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法庭建设、有效加强涉诉信访稳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还对今后如何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关于调研工作,王院长要求,一是认识上要再提高,要进一步提高开展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调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工作上要再加强,要进一步加强调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经费投入,充分调动专、兼职人才的调研工作积极性。三是成效上要再争取,保证完成省、市法院下达的工作目标,通过调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推动各项工作的的顺利开展。

    关于社会法庭试点工作,王院长指出,一要搭架子,尽快定场所、挂牌子。二要聘法官,尽快建立以非公职人员为主的社会法官,不禁止也不局限于人民陪审员。三要办案件,充分发挥社会法庭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有效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四要建台帐,尽快建立社会法庭工作台帐,准确记录社会法庭的调处工作。五要搞协调,要多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六要善总结,要及时和善于总结社会法庭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试出特点、试出亮点。

    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王院长强调,一要畅通渠道,要继续落实院长接访、集中接访等制度,确保群众来信、来访的渠道畅通。二要注重矛盾排查,要早发现、早化解。三要抓好源头治理,力争使每一个案件都妥善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