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济荣被捉 被告人成济荣、成东锋犯受贿案罪一案

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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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被告人成济荣,男,1951年12月◑◑日出生广东省,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化州市市委书记,退休前系茂名市政协正处级干部,户籍所在地广东省

被告人成济荣,男,1951年12月◑◑日出生广东省,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化州市市委书记,退休前系茂名市政协正处级干部,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信宜市,住广东省信宜市。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

辩护人杨文良,广东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成东锋,男,1978年9月◑◑日出生广东省,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曾任茂名市电白区委、茂名市电白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信宜市,住茂名市。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31日被逮捕。

辩护人彭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程杰,广东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湛检公一刑诉(201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成济荣、成东锋犯受贿案罪一案,于2016年9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蔡龙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成济荣及其辩护人杨文良、被告人成东锋及其辩护人彭华、程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成济荣利用其担任化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化州市干部提拔和人事调整过程中,直接或者通过其幼子成东锋等人,非法收受祝某1、朱某等28人(均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被告人成济荣、成东锋共同收受人民币141万元;被告人成济荣个人收受人民币386万元、港币42万元;被告人成东锋个人收受人民币4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2003年至2008年期间,成济荣利用其担任化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化州市干部提拔和人事调整过程中,将祝某1(另案处理)提拔为化州市团委书记。2007年5月至6月期间,成济荣通过成东锋先后两次收受祝某1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并由成东锋消费使用。2011年初,成东锋担心东窗事发,特委托他人将这20万元退还给祝某1。

二、2003年至2008年期间,成济荣利用其担任化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化州市干部提拔和人事调整过程中,将朱某(另案处理)提拔为化州市第一中学校长。2003年7月,成济荣通过成东锋收受朱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在朱某任化州市第一中学校长之后,朱某又分两次单独送给成东锋1万元人民币,以感谢成东锋对其职务提拔的帮助。

三、2003年至2008年期间,成济荣利用其担任化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化州市干部提拔和人事调整过程中,将祝某3(另案处理)提拔为化州市教育局局长。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成济荣通过成东锋先后两次共收受祝某3给予的人民币51万……(本文书还有314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