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学龙的侄女 束学龙: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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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维护公平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实现老区人民幸福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维护公平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实现老区人民幸福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今年市“两会”精神,以贯彻新“消法”为契机,忠于职守,执法为民,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一、紧抓新“消法”贯彻,着力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部新修订的“消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施行。这是1993年“消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的首次较大规模的修改,也是涉及内容广泛丰富的一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时期、新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今年是新“消法”确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制度启动的第一年,各县区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界参与、齐抓共管”的共同维权新格局,不断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各级消协组织和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组织新“消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扩大法律的社会认知度和执行力,及时做好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订完善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加强行政监管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提升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

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自觉抵制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充分发挥消费者自身的巨大作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市、县(区)将举行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踊跃参与。

二、紧扣今年活动主题,全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过去的一年,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强化市场监管、引导科学消费、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在消费领域面临的新情况、在消费维权领域发生的新变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依然存在。

今年,中消协确定了“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履职尽责,广大经营者、消费者也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新消法得落实、新权益受保护、新责任有担当”良好消费环境。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维权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维权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级消协组织要紧紧抓住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系列活动,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重点对食品安全、商品房质量及买卖合同、电信服务与收费、金融保险服务、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教育(培训)收费、垄断行业的格式合同及其服务、价格等问题紧抓不放,抓出成效,以此推进良好消费环境向制度和规则层面深入。

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从严办理案件,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动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建设中来,做维护“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实践者,以工作实际行动、维权实际成效落实新“消法”、保护新权益、担当新责任。

三、紧贴消费者需求,大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新修订的“消法”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加大了惩罚性赔偿力度等。全市各级消协、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切实发挥“一会两站”职能,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促进消费维权体制、机制迈出新步伐。

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哨兵”和“窗口”作用,真正做到经营单位成立在哪里,维权站点就设立到哪里,消费维权就开展到哪里,监管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为消费者提供宽领域、高效能和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要进一步拓展“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不断完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转办、反馈处理等制度。要积极适应网络购物、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等新型消费业态,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维权信息化水平,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在虚拟世界中遇到的现实维权问题。

同时,各级消协组织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群众解困、为政府分忧作为维权工作的出发点,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落脚点,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维权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