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与沈葆桢 关于曾国藩的幕府与幕僚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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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三)军事和情报机构,包括营务处和采编所.营务处略似今日军中之参谋部,而职权略有不同,其任职条件是文武兼资,沈葆桢.李榕.李元度.罗萱等都曾任职其中.采编所主要有张德坚.邹汉章.程奉璜等人,其主要任务是通过降人.难民和侦察活动收集和整理太平天国的战略情报,后来据以编成<贼情汇纂>一书.(四)司法机构.咸丰三年初曾国藩到长沙不久,就奏准在团练大臣衙内设立审案局,大肆捕杀有反清活动或嫌疑的湖南民众.审案局办案废除一切司法程序,定罪不要证据,只据团绅一言即可置人于死地.它是紧随秘书处之后设立的幕府机

(三)军事和情报机构,包括营务处和采编所。营务处略似今日军中之参谋部,而职权略有不同,其任职条件是文武兼资,沈葆桢、李榕、李元度、罗萱等都曾任职其中。采编所主要有张德坚、邹汉章、程奉璜等人,其主要任务是通过降人、难民和侦察活动收集和整理太平天国的战略情报,后来据以编成《贼情汇纂》一书。

(四)司法机构。咸丰三年初曾国藩到长沙不久,就奏准在团练大臣衙内设立审案局,大肆捕杀有反清活动或嫌疑的湖南民众。审案局办案废除一切司法程序,定罪不要证据,只据团绅一言即可置人于死地。它是紧随秘书处之后设立的幕府机构,承办案件的刘建德、厉云官等人也成为最早的一批幕僚。

曾国藩“东征”后审案局改名发审局,成为幕府中的常设机构,遇有案件,就交发审委员审理。这一时期大多审理军中犯案,如万瑞书抢粮台案,李金旸“通贼”案等。

曾国藩担任直隶总督期间,为清理历年积讼和办理天津教案,都曾设立发审局审理案件。在发审局任职的人员,主要有张丞实、李兴锐、庞际云、孙长绂、吴汝纶等。同治四年北上剿捻期间,曾国藩曾仿照湖南“清匪”办法,派遣大批查圩委员赴捻军老家蒙、亳一带查圩,以整顿和重建地方基层政权,稳定社会秩序,割断当地绅民与捻军的联系。

查圩委员握有生杀大权。他们按照曾国藩的条令,对一切靠拢湘军的士绅,不管过去是否从苗从捻,一律加以提拔、重用、奖励,对一切不愿为其所用的士绅,即使并未从苗从捻,也要加以撤任和惩办,对一些回乡捻众或同捻军有联系的人,更是大加捕—杀。曾国藩为了多捕多杀,对查圩委员以杀人多少定功过,多杀者大加鼓励,心慈手软者严厉斥责。不少人开始缩手缩脚,被斥后胆大妄为,滥捕滥杀,遂成“能员”。

(五)善后机构,包括善后总局及团练、保甲、田产、抚恤等局。湘军攻占安庆和江宁之后,曾国藩曾先后在两地设立善后总局,下设团练、保甲、田产、米粮、子弹、火药、抚恤等局,以维持秩序,清查田产,催收钱粮,供应军需,救济灾民等。负责这一机构的是万启琛、李榕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