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女儿】北京师范大学找到了钱钟书女儿钱瑗的墓

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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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内容:钱钟书女儿钱瑗,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钱钟书和杨绛的女儿.钱瑗于1937年5月生于英国牛津.1997年3月4日,钱瑗因患脊椎癌去世.生 于1937年5月,195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俄语系,并留校任教,1966年从事英语教学,1978年公派至英国兰开斯托大学进修英语及语言 学,1980年回国.1986年晋升教授.1993年被聘为外语系英语语言文学博士生导师.1997年3月4日病逝,终年59岁.钱瑗生前是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也是中国学界德高望重的钱钟书和杨绛夫妇的女儿.她治学严谨开

核心内容:钱钟书女儿钱瑗,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钱钟书和杨绛的女儿。钱瑗于1937年5月生于英国牛津。1997年3月4日,钱瑗因患脊椎癌去世。

生 于1937年5月,195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俄语系,并留校任教,1966年从事英语教学,1978年公派至英国兰开斯托大学进修英语及语言 学,1980年回国。1986年晋升教授。1993年被聘为外语系英语语言文学博士生导师。1997年3月4日病逝,终年59岁。

钱瑗生前是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也是中国学界德高望重的钱钟书和杨绛夫妇的女儿。她治学严谨开创了英语“文体学”;她关怀学生,她为人刚正。逝世后得到许多学生、同事、同学、好友的缅怀。

他们说:“我们不会忘记钱瑗。”这话并非虚言,钱瑗离世8年,钱瑗的两位香港学生回北师大,一位捐款一百万港币,设立了“钱瑗教育基金”,另一位在《香港文学》上刊出了《纪念钱瑗专辑》,钱瑗的学生和同事、好友闻讯后,纷纷写文章纪念钱瑗。

第一任丈夫王德一:

王 德一的大学同学黎虎在《我们的钱瑗》中,专门撰文对媒体上曾经刊登的有关钱瑗与王德一婚姻的不实描述进行了补正。黎虎说,钱瑗与王德一是在北京师范大学读 书时认识的,当时两人都是学校美工队的成员,负责画画,并且都非常有才情。毕业后,两人又同时留校做了老师,文革初期,在钱瑗的主动示意下两人确定了恋爱 关系。

1968年初,两人结婚并搬入了历史系单身教师宿舍。婚后钱瑗夫妇俩的婚姻生活非常幸福,王德一与钱钟书、杨绛夫妇的关系也非常亲 密,杨绛还亲手帮王德一理过发。可文革时期,王德一却被安上了“炮打林副统帅”的罪名,不断地遭到批斗,最终不堪其辱在自己的隔离室北面窗户的暖气管上自 杀身亡。王德一去世后,钱瑗便搬出了北师大历史系的集体宿舍,回到了娘家与父母住在一起。

第二任丈夫杨伟成

王德一去世后几 年,钱瑗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直到1974年,钱瑗才与第二任丈夫杨伟成组建了新的家庭。而此时,杨伟成与前妻的儿子已经18岁了,当上了继母的钱瑗用自己 的爱心赢得了杨伟成两个孩子的爱。在《我们的钱瑗》中,她的继女、继子分别撰文深情回忆了与母亲钱瑗在一起度过的二十多年的幸福生活。

两人 在文章中同时回忆了在钱瑗生病前的“温馨周末”,那时候每到周六,钱瑗都会从北师大到灯市口一路买好吃的东西给他们吃,除了凉面、上好牛肉、大块羊肉串、 牛肉馅饼等传统小吃外,在国外生活学习过的钱瑗还会专门为他们去买那时候很稀罕的西式点心。为了不跟子女们产生代沟,每当没时间看电视时,钱瑗就会提前看 好电视报,然后“一本正经”地与子女们讨论电视剧情节。

钱瑗生前即有言不留骨灰。北师大外语系的师生舍不得钱瑗,还是将她的骨灰带回校园,埋在文史楼西侧她每天走过的一棵雪松树下。她的爸爸和妈妈扣动着从知识界到普通老百姓的心,丰富着一个世纪令人感动的情怀。让人们品味出了家的温馨、人性的温暖、书香的安宁。敬仰他们一家人在中国文坛做的贡献,悄悄的敬礼,不要打搅她。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钱钟书杨绛夫妇和女儿钱瑗.

一 钱钟书写《围城》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

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

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

后来胡志德(Theodore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

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

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

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

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

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

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伯父一次私下化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

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华网书库》、《红玫瑰》、《紫萝兰》等刊物姿意阅读。暑假他父亲归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转辗回家,假期已过了一半。

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

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他也开始学着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铺仁中学,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代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

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说你文章做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钟书说,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

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个个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

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面给我看。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个住大笑。《清华大学第五级毕业五十周年纪念册》(一九八四年出版)转载此门,饶君已故。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

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

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后来胡志德(Theodore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

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

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

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

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相与笑乐_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高兴”也正是钱家所谓“痴气”的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

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依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一九五七年春,“大鸣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脱稿,因父病到湖北省亲,路上写了《赴鄂道中》五首绝句,现在引录三首:“晨书瞑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碧海掣鲸闲此手,祗教疏凿别清浑。”“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

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驻车清旷小徘徊,隐隐遥空蹍薄雷。脱叶犹飞风不定,啼鸠忽噤雨将来。”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情形的感受,前一首专指《宋诗选注》而说,点化杜甫和元好问的名句(“或看悲翠兰苕上,未掣鲸鱼碧海中”;“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

据我了解,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从此不但口“噤”,而且不兴此念了。《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

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在,一一记下。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