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谁签署了遇罗克的处决令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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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遇罗克当年被处决的"处决令"是由谁签署的(这里指的是在相关机构相关人员的处决报告上最后签字批准的人),多年来一直有不同说法.去年,笔者终于从一位收藏者那里得到一份有关遇罗克等人被处决的原始文本,得以对此作些探索,并就教于海内外.关于遇罗克被处决的不同说法遇罗克事件被报刊披露后,关于遇罗克的被处决,最早是笼统以"被***.'***'迫害而死"一语带过.或者说,明知事实不是如此,但在表述时,作些省略,让人读来仍好像是处决命令是"***"或同党下达的.

遇罗克当年被处决的“处决令”是由谁签署的(这里指的是在相关机构相关人员的处决报告上最后签字批准的人),多年来一直有不同说法。去年,笔者终于从一位收藏者那里得到一份有关遇罗克等人被处决的原始文本,得以对此作些探索,并就教于海内外。

关于遇罗克被处决的不同说法

遇罗克事件被报刊披露后,关于遇罗克的被处决,最早是笼统以“被***、‘***’迫害而死”一语带过。或者说,明知事实不是如此,但在表述时,作些省略,让人读来仍好像是处决命令是“***”或同党下达的。

金春明等人1980年代末期编著出版的《“***”时期怪事怪语》一书中的“《出身论》事件”条目中,谈及遇罗克被处决是如此说的:

1967年4月,中央***成员戚本禹说,《出身论》是“反动文章”。作者于1968年以“恶毒攻击”和“组织反革命集团”罪被逮捕,1970年3月5日被处决,1980年平反昭雪。(《“***”时期怪事怪语》第157页,求实出版社,1989年7月。)

这种表述读来给人的印象,似乎遇罗克是因戚本禹的表态而遭处决的。显然与事实相去甚远,是隐去了真相,有混淆视听之嫌。

后来,渐有不同说法。发表《出身论》与并为此创刊《中学***报》的牟志京曾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有所披露。牟志京称:“除关锋、***、戚本禹外,***在一九六七年五月曾作了一篇关于出身的长篇讲话,不点名地批判了《出身论》和《中学***报》。

”然后笔锋一转,直接谈及遇罗克的处决:有内部消息讲,罗克的死刑是经高层人物亲自指示,重要人士受托办理的。这虽未能从其他途径再经证实,却是合乎逻辑,并能解释刑定15年到死刑的突变的。(牟志京:《〈出身论〉与〈中学***报〉》,见徐晓、丁东、徐友渔编《遇罗克遗作与回忆》第230页,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1月。)

牟志京这里写得曲折隐晦,没有直接写明是谁作出的处决决定,自有其不便写明的苦衷。仔细分析这段话,导致遇罗克被处决,有两个关键性人物,一是 “高层人物亲自指示”,二是“重要人士受托办理”。这“高层人物”指谁?这“重要人士”又指谁?似乎谜一样费猜。

不过,只要认真一分析,还是容易找到答案。笔者以为,牟志京前者影指的是***,后者影指的是***或***。因为当时身居高层有决策权,“***”后报刊及公众又不便直接指名责难的,只有***(***、“***”、以及***、***此时已是千人骂、万人批的角色,若真是在遇罗克处决上作过指示,早就直接指名,而且会为之记上一笔罪证。

)***、***都是当时北京市委主要负责人,“受托办理”,也是情理之中。

再以后,笔者看到有海外著述,直接讲当年遇罗克处决令是***签署的。不过未提供相关证据。比较有说服力的是胡平的说法。胡平在其著述《评“晚年***”》中说:

还有遇罗克问题。遇罗克是谁下令杀害的?据友人Y君说,***之子曾亲口告诉他是***。周说:“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胡平:“评《晚年***》”)。

在读到笔者此文的初稿后,胡平又传来电子邮件,其中写道:“我一位北京的诗人朋友告诉我,他认识***的儿子,***儿子对他说,是***说的要杀。”“除了周,大概没别人。遇罗克和当时同被枪决的人不同,他当时影响很大,估计他的案子是中央的定的,不可能只是北京市一级的领导人定的。”这个说法,也与牟志京“罗克的死刑是经高层人物亲自指示,重要人士受托办理的”的说法相吻合。

不过,笔者经研究认为,遇罗克实际上起码被两次签署了处决令。这就存在第一次处决令是谁,第二次处决令(1970年3月5日真正执行那次)又是谁的问题。

遇罗克其实被两次签署了处决令

遇罗克被处决于1970年3月5日,导致他被处决的,是“北京公(检)法军管会(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遇罗锦《乾坤特重我头轻——回忆我哥哥遇罗克》文章开头引录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遇罗克平反的那份《再审判决书》中提到过这份“判决书”: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79)中刑监字第1310号

遇罗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 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