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D格式申报品种审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2 12 12药审中心黄晓龙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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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发布日期 20121212 栏目 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标题 CTD格式申报品种审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者 黄晓龙部门 化药药学二部自2

发布日期 20121212 栏目 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标题 CTD格式申报品种审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作者 黄晓龙

部门 化药药学二部

自2010年9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0]387号)”以来,药品审评中心根据文件精神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于去年开始进入实操阶段。

CTD格式的申报资料体现了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相结合的、全面系统的药品质量控制理念,更加符合药学研发的一般规律,其实施将有助于我国药品研发的水平向国际先进标准看齐,也有利于推动国产仿制药在欧美的出口注册。

为进一步推进CTD格式申报,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研发出高质量的仿制药,中心从今年10月份开始对按照CTD格式申报的品种单独按序进行审评,至今已列入审评计划的有约五十个品种。在审评中发现仅有少部分品种基本是按照CTD的系统研发的理念与技术要求进行研发的,而大部分品种仍存在较多的问题。

为不断提高药品研发的水平与申报资料的质量,现将近阶段审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汇总公布,希望各申报单位在今后的研发和申报时予以关注:

1、未真正按照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相结合的、全面系统的药品质量控制理念,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发,仅简单地将原有的申报资料按照CTD的格式重新组合。

2、信息汇总表过于简单。应将药学研究中的主要研究项目进行综述,并将重要的研究过程、内容与数据列出,不能简单地注明参见申报资料XX章节。否则不利于审评人员在审评时通过信息汇总表对申报品种的工艺可行性与质量控制体系的可靠性及全面性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与判断。同时因为信息汇总表是审评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其信息不够全面、重要信息缺失,还会严重影响审评的效率。

3、在工艺研究中未结合大生产的设备、操作流程和拟定规模对处方、生产工艺进行系统的筛选和优化;也未对关键步骤及其工艺参数控制范围进行全面的研究与验证,将关键工艺步骤及关键工艺参数与普通的工艺及参数混为一谈,有些品种更是直接将S.

2.2 (或P.3.2)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中的内容全部拷贝粘贴在S.2.4(或P.3.3)“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这一章节中;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无菌、除菌工艺的验证资料。现有资料无法证明申报的品种已具备大生产的可行性,并能在实际生产线上持续生产出质量合格的药品。

4、在“S.3.2 杂质”部分未结合在研产品的生产工艺、结构特点、降解途径以及现行版国内外药典等文献对其杂质谱进行全面分析,并对研究中涉及的各特定已知杂质的结构进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