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文安徽 安徽省地矿局原局长李学文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2017-11-0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最高检网站发布信息称,11月13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学文(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学文在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兼任安徽省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

最高检网站发布信息称,11月13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学文(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学文在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兼任安徽省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学文,生于1958年。1996年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01月,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2月,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

今年6月,安徽省纪委对李学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审议并报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月26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经查,李学文在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严重失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李学文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审议并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