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委书记王晓光 给遵义市市委书记王晓光同志的一封申冤信

201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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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尊敬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市委书记王晓光同志:您早上好! 我们是您辖区凤冈县土溪镇官坝村团结组村民.我们的亲属(汪国志.朱俊秀的三儿子,曾德容的丈夫.汪凤德兄弟)汪凤奇在使用微耕机借道通行过程中,在土溪镇官坝街上不幸被驾驶员卢九松驾驶的一辆"戴帽""超载""套牌"机动车(无牌无证)"占线"碰闯成重伤,汪凤奇已经被截肢,现已经八个多月了,汪凤奇仍昏迷不醒,凤冈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中队长黄明俊.教导员姚瑜置卢九松所驾车辆"系

尊敬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市委书记王晓光同志:您早上好! 我们是您辖区凤冈县土溪镇官坝村团结组村民。我们的亲属(汪国志、朱俊秀的三儿子,曾德容的丈夫、汪凤德兄弟)汪凤奇在使用微耕机借道通行过程中,在土溪镇官坝街上不幸被驾驶员卢九松驾驶的一辆“戴帽”“超载”“套牌”机动车(无牌无证)“占线”碰闯成重伤,汪凤奇已经被截肢,现已经八个多月了,汪凤奇仍昏迷不醒,凤冈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中队长黄明俊、教导员姚瑜置卢九松所驾车辆“系套牌车”、“未经年审合格”、无法交纳交强险而无路权及汪凤奇“因重伤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事实于不顾,不征询汪凤奇家属意见,暗箱操作,错误的认定汪凤奇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卢九松承担次要责任。

肇事司机卢九松收到这份认定书后,自2016年7月11日起,在已经12次共计垫付59000元的医疗费用后,便不闻不问,不再支付任何医疗费用了。 凤冈县交警大队的这一错误认定居然在2016年8月8日还得到了遵义市交警支队的再次确认,予以维持。

至此,肇事司机不仅不承担汪凤奇的任何医疗费,而且连电话都不接听了。 2016年11月29日,汪凤奇的妻子曾德容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依法向凤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汪凤奇之妻曾德容依法向凤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凤冈县人民法院的独任审判员王朋不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采信交警部门错误的责任认定书,认定汪凤奇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卢九松承担次要责任。

很明显,如果没有路权的机动车不在路上占道行驶,本案交通事故就不会存在和发生。汪凤奇使用微耕机时借道通行有如于行人步行。其间,汪凤奇虽有疏于安全方面的注意,但他没有违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任何条款规定,因此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而应该认定卢九松因驾驶未经年审合格、不能依法交纳交强险的“套牌车辆“,且“超载”“占线”行驶致本次事故发生而应承担全部责任。

肇事司机卢九松的驾驶套牌车、不能依法交纳交强险、超载、占线的严重违法行为,看似简单的行政违法行为,只应接受行政处罚,但其行政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已经极其严重,由其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永远无法弥补其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也无法弥补这一系列违法行为给受害人汪凤奇所造成的各项损失,依法判决卢九松及其相关组织、相关人员赔偿汪凤奇各项损失才足以显示公平正义。

我们作为汪凤奇的家属不服一审判决现已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汪凤奇现急需医疗费,万望您在百忙中对我们反应的事项给予足够重视,急我所急!为民作主!并责成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公正判决为谢! 此致 汪国志、朱俊秀、曾德容、汪凤德呈上 二O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