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死刑 刑法学界泰斗高铭暄:取消官吏犯罪死刑时机未到

20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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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快报>消息 日前在重庆市举行的2011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上,有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解与适用.虽然这次修正案并未涉及贪污受贿罪的死刑问题,但是对于民众都比较关心的"贪官免死",中国刑法学界泰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对贪污.受贿等犯罪的死刑暂时还不能取消."在高铭暄看来,虽然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逐渐取消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就当前而言,贪污.受贿等犯罪因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老百姓是深恶痛绝

《新快报》消息 日前在重庆市举行的2011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上,有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解与适用。虽然这次修正案并未涉及贪污受贿罪的死刑问题,但是对于民众都比较关心的“贪官免死”,中国刑法学界泰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对贪污、受贿等犯罪的死刑暂时还不能取消。”在高铭暄看来,虽然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逐渐取消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就当前而言,贪污、受贿等犯罪因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老百姓是深恶痛绝的,如果现在取消,社会很难容忍。

与此同时,贪污、受贿等犯罪属于官吏犯罪,如果把这类犯罪的死刑取消了,剩下的有死刑的犯罪主体全是老百姓,这也很难让公众接受。“取消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至少现在,我认为时机未到。即使要取消,也要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综 合)

【专家介绍】

高铭暄,浙江省人,1928年生。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是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