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亚东曾海燕 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发挥司法智库的“智囊团”作用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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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青年网11月17日电 (见习记者芮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在出席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时发表了主题演讲,在发言中他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实施大数据战略.建设"数据法院"和"智慧法院"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崔亚东表示,当前在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已成为发展的大趋势.2015年,我国制定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网络强国"纳入"十三五&quo

中国青年网11月17日电 (见习记者芮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在出席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时发表了主题演讲,在发言中他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实施大数据战略、建设“数据法院”和“智慧法院”的情况进行了总结。

崔亚东表示,当前在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已成为发展的大趋势。2015年,我国制定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网络强国”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战略体系,明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上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201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新一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明确实施智慧化升级作为“活力上海五大应用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指出:“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信息化已成为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新的审判方式。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建设“智慧法院”。

崔亚东指出,上海法院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这一有利契机,坚持“科技强院”方针,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质量”、“让数据说话、让数据跑路”理念,提出了“以建设‘数据法院’为支撑,以建设‘智慧法院’为引领,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上海法院《“数据法院”建设发展规划(2017-2019)》,确立了打造具有标准化、数字化、实时化、价值化特征的“数据法院”,以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两轮”、“两翼”的作用,实现上海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工作目标。

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大数据时代,上海法院的各项工作已与信息化融为一体。

崔亚东坦承,通过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数据信息系统”,完成了标准化大数据库、现代化数字机房、集约化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网络顺畅安全、应用全面覆盖、数据即时生成、信息高度聚合、资源共享互通、管理三级联动的大数据应用格局。他特别提到,“数据法院”建设迄今已有四大成效。

第一,建立了大数据办案辅助系统,实现办案智能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能够帮助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质效。

该系统具有法官办案智能辅助、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移动智能终端办案APP等35个子系统,在服务审判中发挥了神奇的作用。如,我院首创的C2J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通过“类案推送”,适时为法官办案推送同类判例,既为法官适法统一提供类案参考,又大大减轻了法官工作量;我院首创的裁判文书分析系统,运用实时计算、关联挖掘、分析预测等技术,可发现人工不易查出的逻辑错误、遗漏诉讼请求、法律条文引用错误等问题,大大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

又如,全市法院已建成828个高清智能法庭,具有远程庭审、远程质证认证、远程提讯、远程调解等9项功能。通过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上海法院审判工作质效得到了较大的提升。2015年,上海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

29万件,同比上升13.2%;审结案件61.45万件,同比上升12.7%,收、结案均为历史最高。结案率为91.9%,居全国法院第一。同时,办案时间大大缩短,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2015年法官人均办案量为187.04件,居全国前列。

第二,建立了大数据诉讼服务系统,实现服务群众诉讼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我们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理念,构建了以诉讼服务大厅为中心的集“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11项子系统在内的大数据诉讼服务系统和集登记立案、导诉分流、法律援助等30余项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诉讼服务体系,做到设备齐全、功能完备、技术先进、服务便捷,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基本实现了由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问累、跑累。

2013年12月,在全国第一个建立了“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该平台具备联系法官、查询案件、法律咨询等18项功能,实现一号对外、“一门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自启用以来,累计提供诉讼服务285万次,日均275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99%。2015年7月,该平台获得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颁发的“互联网 诉讼服务”专项成果奖。2014年11月,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权益,为律师量身打造了“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截至2016年10月,上海从事诉讼业务的1,393家律师事务所已全部使用,律师平台访问量合计66.6万次,日均1000余次;通过互联网网上立案4.4万件,律师实现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2016年10月,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被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类精品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