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陈惠娟党内警告 江苏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4人被党内警告

201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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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南京1月5日电 (记者 崔佳明)农历年将至,5日,江苏省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人分别因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警示.江苏省纪委通报的案例为: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城管办副主任陆凯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1月26日,陆凯组织带领清名桥街道所属社区书记.城管执法中队和城管办相关工作人员等30人,接受某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的宴请.陆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连云港东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春兆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3

中新网南京1月5日电 (记者 崔佳明)农历年将至,5日,江苏省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人分别因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警示。

江苏省纪委通报的案例为: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城管办副主任陆凯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1月26日,陆凯组织带领清名桥街道所属社区书记、城管执法中队和城管办相关工作人员等30人,接受某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的宴请。陆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连云港东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春兆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3月24至26日,李春兆带领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管理处主任杨智、党支部书记王鸣等6人赴河南省开封市公务出差,期间游览了开封府,并绕道前往少林寺游玩,绕道住宿及景区门票全部公款支付。李春兆、杨智、王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承担公款旅游相关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