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尘埃落定?灿星发布声明澄清不实言论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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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好声音>(资料图) 关于<中国好声音>的纷争一直都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话题.近日,网络传闻<中国好声音>中文名称归属已尘埃落定,甚至宣称"

《中国好声音》(资料图)

关于《中国好声音》的纷争一直都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话题。近日,网络传闻《中国好声音》中文名称归属已尘埃落定,甚至宣称“灿星制作败诉将面临巨额赔偿”。对此,灿星制作今日发出声明,澄清不实言论,并在声明中表示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目前有关《中国好声音》争议案件的部分不实言论与报道,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特发表声明如下:

1、所谓灿星制作败诉将面临天价赔偿的说法系凭空捏造。

关于唐德影视起诉的《中国好声音》侵权的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目前,该案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未对有关权益的归属作出法律认定,更未对赔偿责任及数额作出任何认定与裁判。

2、所谓《中国好声音》中文名称归属已尘埃落定的说法,系捏造事实、操纵舆论,试图影响未来的司法审判。

为正视听,经向涉案方求证,灿星制作获悉:香港仲裁庭在目前的裁决中明确表示,对于有关中国法律所有问题包括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商标法等问题仲裁庭一律不裁,因为这些问题应该由中国法院判决。所以仲裁并未从中国法律角度对节目名称等知识产权的归属作出裁决。因此《中国好声音》在中国法下节目名称的归属,有待法院的依法判决。

3、《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系浙江卫视命名并在中国广电部门审批通过准予备案,系国有媒体品牌,属于无形的国有资产,应当归属也只能归属于浙江卫视所有。

中国所有省级卫视均属于国有媒体,所有国有媒体平台播出的电视节目品牌,均耗费大量国有媒体资产予以重金打造,进行市场宣传,扶持品牌形象。而境外资本进入中国广播电视制作领域是被明令禁止的,在此前提下,境外资本却主张持有中国国有媒体打造的中文节目品牌,这显然是一个悖论。所有在中国国有媒体播出的电视节目,其中文节目名理应归属国有,这应该迅速得到司法保护、行业监管、政策限定。

4、个别自媒体文章及网络言论歪曲、捏造事实。

目前,《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在中国法下的归属等待中国法院的判决。而香港仲裁庭的仲裁结果全文受保密规则保护,不可公开宣告。少数自媒体及网络写手不明真相、断章取义地片面解读,发布言论及文章,系故意曲解仲裁裁决内容,歪曲事实,移花接木地将大量其他场合其他人员对其他事件发表的看法“嫁接”于其中,尤其关于上述侵权案件判赔金额等的有关文章或评论,已属于捏造事实,严重混淆视听。

5、灿星制作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散布任何不实言论、损害灿星制作合法权益的行为,灿星制作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已查实某些自媒体账号发布了如上所述的不实言论,灿星制作已依法搜集保留证据,即将正式起诉。

特此声明!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