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内幕曝光 南京富二代杀妻尸图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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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京富二代杀妻案,记者旁听了庭审过程.吉某当庭翻供,称事发时妻子先拿的菜刀,报警后没有再伤害她.控辩双方

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京富二代杀妻案,记者旁听了庭审过程。吉某当庭翻供,称事发时妻子先拿的菜刀,报警后没有再伤害她。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吉某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激烈辩论。昨日,法庭上,检察官还出示了由南京脑科医院出具的案发时吉某无精神病的鉴定结论。鉴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否认故意杀死妻子 理由是没伤她的脸

向岳父母道歉 自请从严从快处罚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吉某涉嫌故意杀死了妻子小祁,而且采取砍或捅等方式,导致他妻子身上有数十处伤口,并且使用了包括菜刀和水果刀在内的至少三把刀。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而且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同时,起诉书还指控,案发后吉某是在家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的。归案后,承认杀妻的事实,并如实供述罪行。

吉某在法庭上表示,妻子小祁确实是因他而死的,他酒后没能控制住自己。但他称,在伤害妻子的过程中,他一直想着今后两个人还要在一起生活,所以一直没伤害到她的脸,不希望妻子脸上今后有伤疤。

吉某还自称夫妻感情很好,虽起过争执,还动手打过妻子,但没有实质性矛盾。而面对检察官询问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时,吉某答道:“坦诚相待。”

“现在我父母怨恨我,我岳父岳母恨不得要杀了我,我难过,我想给我岳父岳母道个歉,你们把养育21年的女儿交给我,我没有好好照顾,却死于我手,我清楚你们此刻痛苦万分,我感同身受,毕竟她是我曾经挚爱的女人,这辈子唯一的妻子,但我没办法让她活过来。”

最后陈述时,吉某称,他希望法庭依法从严从快处罚,同时希望自己那个尚未满一周岁的女儿,今后能健康成长,能享受良好教育。

”4月18日下午3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当事人吉星鹏一审宣判:被告人吉星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吉星鹏限制减刑;吉星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二千元。被害人祁某的母亲在判决宣布后当庭大哭,其家人其后表示对判决不服,一定会上诉。 2013年11月5日,该案首次在南京市中院开审。由于案情复杂,当事双方诉求有严重冲突,导致该案在庭审近半年之后才宣布判决结果。 判决当日,被害人祁某的家人和十多位朋友悉数到场,在听到判决结果的瞬间,纷纷表示质疑,法庭既然否决了吉星鹏过失杀人的诉求,也没有采纳其自首的情节,并重申了其故意杀人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有致被害人必死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还予以死缓的判决? 而被害人的律师则告诉记者,从情理上来说这个结果被害人家人确实难以接受;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法官考虑到此案系家庭内部矛盾,为社会和谐给予如此判决也在意料之中。

2013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命案。“80后”丈夫吉星鹏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与他人外遇,并怀疑妻子刚生的孩子并非自己的。当天吉星鹏在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留下了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而根据案发后的亲子鉴定,这个孩子确实为吉星鹏和其妻子祁某的亲生骨肉。 该案案发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除了被害妻子祁某年轻貌美,留下的孩子嗷嗷待哺让人惋惜之外。

杀人者其丈夫吉星鹏也在案发后被曝是“富二代”,为南京FSC超跑俱乐部成员,家境殷实有数套豪宅,爱好打游戏,月花费曾达约10万元。 根据当日检察机关的公诉书: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女,殁年21岁)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今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系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11月5日的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吉星鹏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激烈辩论。

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请求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70566元。但根据被害人家属的说法,他们并不想要补偿,就是想要“杀人犯吉星鹏死刑”,提出民事赔偿只是为了保留日后上诉的空间。 而吉星鹏则在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赔偿之余,反复强调自己有自首情节,并无故意杀人意愿和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庭审期间,吉星鹏在最后陈词中曾表示:“我想给我岳父岳母道个歉,你们把养育了21年的女儿交给我,而我没能好好照顾她,她死于我手,我知道你们此刻痛苦万分,我也感同身受,毕竟她曾经是我挚爱的女人,我一辈子的妻子,但是我没办法让她活过来,所以我也不敢奢求你们原谅我。但是试想一下,我的女儿现在还不满1周岁,当她长大了之后问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在哪里时,我不知道到时候她会恨谁。我愿意用余生对被害人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愿意赔偿,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对于吉星鹏的辩词,被害人祁某的母亲情绪激动,站起来带着哭音怒斥,“我不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