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残忍的处死方式大盘点 简直丧心病狂!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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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处死方式1:蛇坑蛇坑是最古老的死刑之一,也是很常见的一场死刑方式.罪犯会被投入到一个充满了毒蛇的深坑中,坑中愤怒而饥饿的蛇会对其进行攻击,直至罪犯死亡.许多名人都是死于这一极刑,这其中包括朗纳尔·洛德布罗克,维京战神,和勃艮第国王贡纳.后来,人们对传统的蛇坑进行了改进,使之变成了一个装满水蛇的小游泳池.蛇坑是商朝时酷刑之一.将作弊官人跣剥干净,送下坑中,喂毒蛇.毒蝎等物.相传商朝最后一任君主纣王曾在大将黄飞虎之妻与纣王之妃子苏妲己发生口角之后将其推下虿盆,令其惨死.此刑罚在历史上使用较少. 处死

处死方式1:蛇坑

蛇坑是最古老的死刑之一,也是很常见的一场死刑方式。罪犯会被投入到一个充满了毒蛇的深坑中,坑中愤怒而饥饿的蛇会对其进行攻击,直至罪犯死亡。许多名人都是死于这一极刑,这其中包括朗纳尔·洛德布罗克,维京战神,和勃艮第国王贡纳。后来,人们对传统的蛇坑进行了改进,使之变成了一个装满水蛇的小游泳池。

蛇坑是商朝时酷刑之一。将作弊官人跣剥干净,送下坑中,喂毒蛇、毒蝎等物。相传商朝最后一任君主纣王曾在大将黄飞虎之妻与纣王之妃子苏妲己发生口角之后将其推下虿盆,令其惨死。此刑罚在历史上使用较少。

处死方式2:活埋

活埋是一种极刑,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该刑罚即可以用于个人,也可以用于集体。其通常会将受刑者捆绑起来,而后放置于洞孔中进行活埋。最近的一次骇人听闻的活埋发生于二战时期的南京大屠杀,日本士兵们活埋了数万中国百姓,其填埋地被称为“万人坑”。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时,也多采取"活埋"。

处死方式3:斩首

斩首的历史相当长,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与绞刑一类有相当长历史的刑罚一样。常用的斩首工具有:斧、剑、刀。在法国大革命时,当时的人发明了专门用来斩首的机器:断头台。在古代的中国、英国、法国等多个国家,斩首均会公开进行,民众会围观刽子手如何执行有关刑罚。由于中国传统上会在午时问斩,并将首级悬挂在城池的午门上,又称“午门问斩”。

古代中国的斩首,刽子手必须接受过严格训练,原因有二,首先斩首之时必须斩在关节之间,另有一说指刽子手必须完全砍断而不可让首级与身体的皮尚有连接。不仅是中国,乃至世界,斩首刑都是冷兵器时代施行范围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死刑刑罚之一。斩首,又称砍头,通过切断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种死刑刑罚。中国式的砍头通常用大刀(俗称“鬼头刀”)。

处死方式4:凌迟

凌迟也被称为千刀万剐,其存在于公元900年到1905年。该刑罚是慢慢地对受刑者的身体各部分进行切割,尽最大可能的延长刑犯的痛苦。根据儒家思想,如果一个人的身体支离破碎,那么其死后,灵魂也不会完整,这就意味着受刑者即使死后,其灵魂也会一直受折磨。

凌迟之刑经历了一个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最初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之分。发展到后来,零割的刀数越来越多,据说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这么多的刀数并非乱割,而是要按一定的次序。极其残忍。延长死亡的时间,最大限度的在肉体上进行折磨,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

处死方式5: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火刑已经被延用几个世纪了,通常犯有叛国罪和巫术罪的人会被处以火刑。今天,火刑被认为是一种极为残酷而罕见的刑罚,不过,在18世纪以前,这一刑罚却很常见。受刑者会被绑在大木桩上,且往往会被放置于城镇的中心,以供围观者观看其受刑的全过程。火刑被认为是最慢的死刑方式之一。

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火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处死方式6:抽肠

抽肠,顾名思义就是抽肠子。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的一种刑罚。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着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处死方式7:象刑

在南亚及东南亚,象刑已经存在几千年了。人们会训练动物执行两种形式的死刑,一种是慢慢地折磨致死,另一种是瞬间地碾死。王室成员通常会采用象刑来证明其控制野生动物的能力,并用以增强民众对皇室的畏惧。而这一刑罚后来被罗马军队采纳,并将之用于处决逃兵。

大象被当作处决犯人刽子手。是一千余年以来东南亚、南亚地区处死犯人的主要方式,在印度尤为盛行。用象刑处决犯人的情景往往吸引欧洲旅行家的注目,令他们感到恐惧。其场景在当时的游记中曾大量出现。事实上,“象刑”同时也是一种隐秘意义上的“无期徒刑”;长期的“象刑”,更象是一种被迫的、持续至死的关于人和人类文明的“行为艺术”。

处死方式8:杖杀

杖杀就是用杖打死。主要指用杖将对方打死,但是中国古代专门有此刑罚。杖杀是唐朝政府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是一种用重杖击打屁股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因为打屁股打不坏,所以先在腹部刺一刀。《旧唐书·酷吏列传》记载:“笞罚人畏其不死,皆杖讫不放起,须其肿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

唐朝的杖杀已经达到一种高超的害人水平。《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肃宗时期一次就将“达奚挚、张岯、李有孚、刘子英、冉大华二十一人,于京兆府门决重杖死。”唐朝的杖杀其适用的范围、性质、特点等在唐朝表现得极为复杂,正反映出唐朝法制混乱的现象。

处死方式9:绞杀

绞杀,又称绞刑、缢死,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导致血液无法循环、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同样的是死刑,在中国,绞刑比斩首要轻一等。斩首会使人身首异处,而绞刑则可以留个全尸。因此,古代的臣民一旦获罪,如果被判绞刑,那体现了当权者的宅心仁厚,受刑者及其家属当感激涕零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