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涉抄袭 编剧周梅森遭索赔1800万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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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1月4日,新浪财经下新浪法问从京衡律师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处了解到,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着作权侵权案.据了解,陈有西和和京衡影视法律部主任王慧星担任了该案原告南嫫的代理律师.原告方面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裘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袭.

11月4日,新浪财经下新浪法问从京衡律师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处了解到,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着作权侵权案。据了解,陈有西和和京衡影视法律部主任王慧星担任了该案原告南嫫的代理律师。原告方面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裘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袭。”

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八被告侵犯其作品的着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停止侵权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要求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同时,原告还要求八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800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经原告和法院书面认可的致歉声明,消除侵权影响,恢复原告着作权益;承担原告维权费用20万元,分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