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远志近况 黄远志在湖北省襄樊调研农村税费改革情况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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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胜利、通讯员朱厚伦报道:23日至25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在襄樊调查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时强调,要把搞好税费改革作为当前巩固和发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成果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税费改革,使“干部长期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

24日,黄远志深入到老河口市张集镇赵湾村、李楼镇张庄村的部分农户与农民促膝交谈,询问当地政府是否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了户。赵湾村农民郑国礼拿出农民负担“明白袋”告诉黄远志:“我家的计税面积是15亩。

1999年前,亩均负担88.85元,现在亩均41.15元。我一高兴,21日就跑到襄樊花1万多元买了一台农用车。”记者还发现,郑国礼的堂屋里已堆放了6袋化肥。在张云华家里,他的妻子一脸高兴地对黄远志说:“税费改革政策好得很!1999年前,我家每年要交3104元,今年只要交700多元,亩均仅36元多。”看到村民们脸上洋溢着减负后的喜悦,黄远志也高兴地笑了。

25日,黄远志听取了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老河口市委书记刘金元、谷城县县长刘立勇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情况汇报,对襄樊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部署落实税费改革,农村出现消费市场复苏、撂荒地被“抢”包、干群关系改善、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等变化表示了由衷的赞许。

尽管看到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黄远志仍然反复强调,要继续严肃纪律,全面落实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开展“回头看”,逐村逐户核实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计税要素、收费项目、负担额度等要实行公示,确保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一项制度、八个不准”和省委提出的“十二不准”,对前段出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严格规范农村税收征管秩序、明确征管主体,除财政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农户收税,坚决杜绝严重、恶性涉农案件发生。

要按新税政策抓好今年农民负担的结算和清退工作,确保超收税费清退到户。今年不得突击清收历年税费尾欠,不得用农民多交的税费抵扣历年尾欠。要坚决落实农民负担“一票否决”权,实行“笼子”管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确保以安定、祥和的农村社会秩序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