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死刑现场照片 西安音乐学院称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判处死刑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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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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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拥护法院判决

庭审结束后,记者从药家鑫的母校西安音乐学院官网上看到刊登的最新消息,《我院师生坚决拥护法院对药家鑫案的公正判决》,全文如下:

今天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做出公开宣判,判处故意杀人犯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院师生员工坚决拥护和尊重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做出的公正判决。广大师生认为:人民法院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和“罪刑相当”的刑法原则对药家鑫定罪量刑,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尊严、伸张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药家鑫作为一名大学生,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丧失人性。其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意极深,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凡是有道义和良知的公民都是不能接受和容忍的。他在剥夺受害人生命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台,受到了应有的刑罚。

药家鑫个案之所以倍受社会舆论关注,在于他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和道德底线,挑战了社会公德和法律尊严;在于他极端利己主义的价值观恶性膨胀。社会、学校、家庭都在进行深刻反思:我们的学生怎么了,我们的教育怎么了,我们的社会道德怎么了?

典型的个案、反面的教材、沉重的代价,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呼唤着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这是国家的福祉和人民的期盼。

药家鑫丧失人性 法理不容

钢琴系党总支副书记梁秦表示:药家鑫在驾车将被害人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杀人灭口,丧失人性,法理不容,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钢琴系同学们感慨道:我们谁也没有想到药家鑫会拿刀杀死被他撞伤的人,犯下如此大罪。我们应当尊重法院依法做出的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这给我们在校生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

声乐系研究生杨晓认为:药家鑫作为一名大学生,将一起交通事故瞬间变为持刀杀人,他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和极端利己的行为“了断”一切,罪行极其严重。法院对他的判决罪刑相当,尊重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