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会群起诉王志安 转载:柴会群起诉医协、王志安等为何庭审中途忽然要延期审理?

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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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5年6月10日下午19点多,我作为原告柴会群的诉讼代理人,开始对原告中国医师协会第五组的抗辩证据(关于GE超声诊断仪)进行质证.绵阳市

2015年6月10日下午19点多,我作为原告柴会群的诉讼代理人,开始对原告中国医师协会第五组的抗辩证据(关于GE超声诊断仪)进行质证。

绵阳市人民医院、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王志安认为柴会群文章报道超声仪属于仓库老款和高价采购,系虚假新闻。中国记者协会组织专家评议并作出通报,结论也是认为柴会群对这个事件的报道不属实。

柴会群采写的《“疯子医生”》原题目是《绵阳市人民医院灾后重建疑藏黑幕,女医生拒“同流合污”被逼坐走廊》,发表时文章题目改为《“疯子医生”》是编辑所改。由此可见,这部分内容在文章中的重要性,从兰越峰事件的时间轴看,对“超声仪仓库老款高价采购”的举报,是兰越峰担任超声科主任的超声科被“分科”,兰越峰被“公推直选”免职、被指推诿病人,遭到病人投诉,被待岗处理的起点。因此,作为柴会群的代理律师,我说,发生在兰越峰身上的种种怪事,原因就源于这个“超声仪事件”。

我念了被告中国医师协会这组举证的第一份证据的名称:“彩色超声仪注册证”和重复了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对这份证据材料的证明事实“绵阳市人民医院购买的彩超声诊断仪并非老旧过时产品,柴会群报道严重失实”。并说明在被告邓利强的举证材料中也有这份证据材料,也是做如此的证明事实说明。我先询问被告中国医师协会代理律师,这份证据材料来源,对方回答这份证据材料是绵阳市人民医院提供给他们的。

随后,我站起来。将这份证据材料拿到被告中国医师协会代理人面前,让其辨认这份材料,问其提供给法院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是否就是这份证据材料,对方予以确认,很不耐烦地说:“就是这份,你就直接讲你的质证意见吧。”

我站到法庭中间,面对坐在审判席上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说道:“我的意见是,这份注册证,是假的!”身后的旁听席响起一片掌声。这次开庭被告中国医师协会组织了很多年轻人来旁听,占了很多旁听席位,大量的支持柴会群的旁听群众不能进入法庭旁听。中午休息后,这些年轻人大多没有出现在旁听席上,因为下午开庭旁听继续使用上午的旁听证,所以,下午旁听席其实空置的座位远远多于有人坐着的座位。

审判长及时敲响法槌,对旁听人员违反纪律进行警告,并将坐在旁听席第二行中间的一位男子“请出”法庭,然后示意我继续发表质证意见。

我让柴会群打开了投影仪,将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提供的这份《医疗器械注册证》显示在幕布上。之后陆续展示庭前前提供给法院的反驳证据(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照片、该机器标签照片、药监局网站公开的相关超声诊断仪注册信息)和补充了几份其对照作用而不是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作用的证据材料(两份《医疗器械注册证》、几张超声诊断仪的照片、两张其他医院的超声诊断仪的标签)。

​我还补充了很有点意思的三份中标公告和两份判决书,一份法院从绵阳市涪城区纪委调取的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附页,这部分证据材料没有展示在投影幕布上,只是宣读其中部分内容。

我的质证意见是这样的:

被告方举证的的这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包括两部分,分别是注册证首页、注册证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页。

注册证首页问题。注册证记载产品名称是“超声诊断仪”,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至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但是,英文确却是:“Thi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is valid till December 28,2012”。 该注册证的核发日期:“2008年2月26日”。

然后,看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备注部分: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变更。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更)’,原证自法证之日起作废。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A.注册证有效期中文和英文不一致。中文有效期到2012年2月26日,而英文写的有效期到2012年12月28日,相差10个月零两天。会不会是药监局的过失呢?

B.这个注册证的注册号最后是“更”字,说明这个注册证变更过,这个情况与附件备注内容相符。而根据老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2004年版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有效期为4年,注册证变更“变更后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用原编号,编号末尾加带括号的‘更’字。

变更后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与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相同,有效期满应当申请重新注册。”这个注册证显示在2008年2月26日核发,到注册证中文写的有效期截止2012年2月26日正好4年,这样就无法解释注册证号上的“更”字了。

不存在这个设备一开始注册就带“更”字的可能性的。看注册证首页已发现这些问题。再看附件备注:生产厂名称和地址变更,这是注册号出现更字的原因。

但是,“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更)’,原证自法证之日起作废。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这里说这个产品的原注册年份是2007年,原来的注册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号。要知道,注册证号码英文写法是将年份和号码连在一起写作为注册证号的。注册证变更该年号,违反前面所讲的两个规定。

C.下面进一步验证。查药监总局公开信息,GE品牌VOLUSON超声诊断仪最早是在2003年3月31日获准药监局注册,2004年4月23日做了一次变更。

2005年4月29日,另一款GE品牌VOLUSON彩色超声诊断仪(产品标准不同)核准注册,有效期到2009年4月28日。2005年12月5日,又一款GE品牌VOLUSON彩色超声诊断仪核准注册(又一个新的产品标准),有效期到2009年12月5日,该产品的注册证号码为国食药监械(进)字第号。这三次注册,产品名称注册为“彩色超声诊断仪”。

2008年12月28日,新一款GE品牌VOLUSON被核准注册,有效期到2012年12月28日,该产品注册证号码是“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产品名称为“超声诊断仪”。“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注册证在2008年12月28日才被核发注册证,根本不存在“早产”的2008年2月26日“更”字注册证,更不存在所谓原来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号”。可见,被告中国医师协会举证的注册证附件备注的内容是被篡改过的。

2011年2月26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变更(不是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提供的那个证显示的在2008年2月26日变更),注册证在2011年2月26日获准变更,变更后的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更)”,有效期到2012年12月28日。这个带“更”字的注册证号,跟被告中国医师协会举证的注册证号一致,注意核准变更日期是2011年2月26日,月份和日子与被告中国医师协会举证的注册证的月份和日子相同,年份不同。这说明被告中国医师协会举证的这个注册证是用2011年2月26日变更核准的注册证变造而成的!

出示我们从药监局申请信息公开获得的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注册证和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更)注册证。将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提供的注册证和我们提供的这两个证做比对,发现,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提供的注册证,是利用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号(更)注册证变造的。

D.下面我们出示绵阳市人民医院这台超声诊断仪的照片。标签产品名称为“彩色超声诊断仪”,名称与2008年注册证不符,并且,显示注册证号没有“更”字,与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符。

E.接着我们分析下这设备到底可能是什么时候的产品。依据这台超声诊断仪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我们可以分析出,这台设备不属于2008年注册的GE超声诊断仪,而只能是2003年或者2005年注册的“彩色超声诊断仪”,也就是说这充其量一款老机型。并且,鉴于其注册证和标签造假,还有可能是非法组装产品或者旧货改装。

F.我们再次来论证绵阳市人民医院的那台超声诊断仪到底是什么时候的。法院从绵阳市涪城区纪委调取了一张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诊断仪的注册证附页(奇怪的绵阳市纪委怎么不完整提供注册证?那份是怎么样的注册证呢?不是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被告邓利强在本案举证的这张,是一张2005年的注册证。在中国记者协会的评议会上,绵阳市涪城区纪委领导出示过这份注册证。这次法院从绵阳市涪城区纪委调取了一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附页,是国食药监械(进)字2005第号注册证的附页(上面有供方昆明圣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如果这个注册证是绵阳市人民医院采购的彩色超声诊断仪的,那么证实绵阳市人民医院那台彩色超声诊断仪的标签是伪造的,就是将2005年版本的“彩色超声诊断仪”冒充2008年版本的“超声诊断仪”。

考虑到绵阳市人民医院的在本案的假注册证伪造的背景,这个超声诊断仪不但证实绵阳市人民医院在采购该设备的时候存在严重问题,还证明了绵阳市人民医院及其上级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涉嫌一起造假!而被告中国医师协会是在拿到绵阳市人民医院的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形下向中国记者协会“举报”原告的,他们知道原来那个2005年注册证有问题,为了掩盖,涉嫌参与造假本案这个注册证,作为证据材料交到法院来。因此,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也涉嫌犯罪了。

G.原告在采写的新闻报道中呈现兰越峰说绵阳市人民医院高价采购“仓库老款”的超声诊断仪,是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的,向公众提供的信息是准确的。关于超声诊断仪价格问题,原告采取了平衡报道,采访了绵阳市人民医院纪委书记李用平,对其言论做了报道。

姚雨作证讲超声诊断仪的采购程序合法,那么真相是不是呢?供应超声诊断仪给绵阳市人民医院的是昆明圣浩科技有限公司,而实际上是张某某。这个张某某用昆明圣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爱尔康商贸有限公司和四川海狮龙胜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名义去围标,“中标”绵阳市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全部三个标段,合同金额合计万元。绵阳市人民医院王院长是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医疗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对所谓参与投标的三家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都是张某某,是明知的。这样“假招投标”,违反了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事实已铁板钉钉的时候,中共绵阳市卫生局纪委常委张晓军、绵阳市人民医院现任院长陈斌和姚雨等人,还分别在中国记者协会和法庭上说“采购程序合法”继续说谎。

基于绵阳市人民医院这次慈善捐款采购存在内外勾结和贪腐严重问题,我们认为,王彦铭和吴海涛涉嫌漏罪,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除了上述三家公司外,参加投标的还有四川博锋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尔汇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是否也是被他人所用进行串标、围标,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除了王彦铭、吴海涛之外,绵阳市人民医院及其上级单位是否还有其他“内鬼”,有关部门也应当调查。

绵阳市当地法院对绵阳市人民医院王彦铭和吴海涛受贿罪案已分别作出了判决,可是原告提供的证据表明,检察机关和法院都失察了,或者说有人在帮助王掩盖更重大的犯罪事实;王彦铭涉嫌假自首,并有跟相关人员串通作假嫌疑。不但这台超声诊断仪应当继续调查,其他500多万的设备,也要调查。

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被告邓利强涉嫌提供伪证,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在我发表上述意见后,审判长说我这是搞证据突袭。我当庭承认,是证据突袭。理由是基于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基于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需要。审判长指出“那你也应当事先告诉我。”我向审判长道歉。审判长说,这个案件明天开庭不能进行了,要取消了。

在询问我补充的这些材料是否还需要保密,是否现在可以给被告,而我表示现在不用保密,可以给被告后,审判长将柴会群补充递交上去的证据材料发给各个被告。被告邓利强的代理人开始提出质证意见,他没有照之前的质证方式先对被告中国医师协会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而是直接就柴会群补充的证据材料(两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照片、从其他医疗拍摄的超声诊断仪标签照片)提出质证。

审判长打断了他的发言,一而再再而三询问他,是否需要申请延期审理,就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的诉讼代理人才如梦初醒,赶紧附和“申请,申请”。于是,审判长宣布:“明天的开庭取消。各方明天上午11点到法院......”

这个案件下一步预测:被告在法院要求的五天内做出答复,如果不能有效反驳柴会群的质证意见和反驳柴会群的举证,法院将会将有关犯罪线索转有关机关。

附:柴会群采写的发表在南方周末的《“疯子医生”》相关内容:

“就算是设备买贵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也很正常。”

尽管与医院领导早有矛盾,但在兰越峰自己看来,矛盾激化,却与一批灾后援建设备的招标密切相关。

兰越峰称,2009年底,她接到一位院领导的通知,要其去考察灾后援建的彩超设备。

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人民医院经过和卫生部门的全力争取,该院获得了数千万元的灾后援建捐款。其中,一笔来自澳门政府的900万元捐款,被用以购买医疗设备。

人民医院于2009年11月6日在网上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设备采购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与兰越峰有关的是第3标段,即彩超等设备的采购。

在医疗机构采购大型设备程序中,医院科室负责人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设备的考察论证报告技术参数通常由其完成。而技术参数又直接决定设备的性能和价格。作为绵阳市超声技术专家之一,兰越峰经常参加招标的“打分”。而每每在打分之前,她总避免不了被消息灵通的商家“公关”。“在手机上写下一个数字,在我眼前晃一晃。”

但在接到考察通知约两周之后,兰又接到那位院领导的通知,告诉她情况有变,让其不要再管。

2010年3月,超声科的新设备到位,财务人员拿了三张发票让兰越峰签字。兰越峰回忆:“我签了一张之后,才注意到发票价格一栏是空白的。就让其拿回去。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事。”

几天之后,填上价格的发票又拿回来。兰越峰注意到,三台设备包括一台价格235万元的进口voluson730expert彩超机(以下简称730彩超)和单价30万元的两台B超机。

兰越峰后来看到了那台彩超机。按她的说法,这是一个“仓库老款”,她早在五年前就接触过同款设备的经销商,当时咨询的价格是160万元左右。

在人民医院与绵阳市妇联等单位编制的一份宣传材料上,人民医院用澳门援建款购买的730彩超,被形容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四维高档彩超”,具有腹部、妇产科、心脏、外周血管、颅脑、新生儿及小器官等全身应用能力。

但实际上,超声科的医生们发现,这部高价买来的设备,院方只能安排用于检查胎儿四维,功能及诊断范围。一些怀疑心脏有问题的孕妇,在用“四维彩超”检查后,不得不再排一次队做心脏超声。

南方周末记者从多位GE超声的行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voluson730是GE彩超设备中“最低端的”,如今已经停产。即使是配置齐全,卖到医院的价格也不过一百五六十万元左右。

南方周末记者还注意到,人民医院宣传材料上的“四维彩超”机,与科室真实使用的彩超机在外观上大相径庭。前者是液晶显示器,后者则类似“大砖头”。

兰越峰说,她发现问题后,直接找到院长王彦铭,问“老款机为什么买的这么贵?还乱宣传”。“王院长先后解释了五个不同版本。”兰越峰说。

由于对这批设备有疑问,兰越峰后来拒绝在出库单上签字。

对于兰越峰反映的彩超采购问题,人民医院纪委书记李永平不以为然。他明确说彩超购置过程中不存在腐败。

“就算是设备买贵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也很正常。”李永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