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提刑官》里有关的历史真实故事

2018-03-0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大宋提刑官>是央视一部精彩的古代断案剧集,而宋慈也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是大宋的一个掌官刑狱提刑官,负责地方刑狱.诉讼等公事.当然,<大宋提刑官>的剧情是编写的,并非历史,或者不是宋慈本人的真实经历.不过,该片里所表现出的司法重审机制以及一些断案手段在<梦溪笔谈>还是有几处记载的.有关大宋时期驳回县官裁决的案例见于<梦溪笔谈>卷十一:近岁邢.寿两郡.各断一狱,用法皆误,为刑曹所驳.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昆弟数口,州司以为不道,缘坐妻子.刑曹驳曰:"殴妻

《大宋提刑官》是央视一部精彩的古代断案剧集,而宋慈也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是大宋的一个掌官刑狱提刑官,负责地方刑狱、诉讼等公事。当然,《大宋提刑官》的剧情是编写的,并非历史,或者不是宋慈本人的真实经历。不过,该片里所表现出的司法重审机制以及一些断案手段在《梦溪笔谈》还是有几处记载的。

有关大宋时期驳回县官裁决的案例见于《梦溪笔谈》卷十一:

近岁邢、寿两郡、各断一狱,用法皆误,为刑曹所驳。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昆弟数口,州司以为不道,缘坐妻子。刑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其谋杀。不当复坐其妻。”刑州有盗杀一家,其夫妇即时死,唯一子明日乃死。其家财产,户绝法给出嫁亲女。刑曹驳曰:“其家父母死时,其子尚生,财产乃子物;出嫁亲女乃出嫁姊妹,不合有分。”此二事略同,一失于生者,一失于死者。

从以上的记录可以看出,大宋时期已有较为完善的司法程序,有专门的部门监管地方官的审判,如果运用法律不当,可以驳回原判,在法律运用上也是追求精准,难道封建社会也有如此先进的法制观念跟法制体制?

《大宋提刑官》有一集城外井下死了一人,一女人匆匆跑来,还没看清尸体,就哭着说道:“夫君啊,你死得好惨。”宋慈因此怀疑该女子有嫌疑。此类案例在《梦溪笔谈》中有记载: 张杲卿丞相知润州日,有妇人夫出外数日不归,忽有人报菜园井中有死人,妇人惊往视之,号哭曰:“吾夫也。

”遂以闻官。公令属官集邻里就井验是其夫与非,众皆以井深不可辨,请出尸验之。公曰:“众皆不能辨,妇人独何以知其为夫?”收付所司鞠问,果奸人杀其夫,妇人与闻其谋。

最难以相信的是,剧中几次与宋慈过招的那个刁光斗,在剧情后期的高潮剧情中,使用编写高官隐私书籍的方式来获得呼风唤雨,这样的事情居然也出现在《梦溪笔谈》卷十一:

曹州人赵谏,尝为小官,以罪废,唯以录人阴事,控制闾里,无敢迕其意者。人畏之甚于寇盗,官司亦为其羁绁,俯仰取容而已。兵部员外郎谢涛知曹州,尽得其凶迹,逮系有司,具前后巨蠹状奏列,章下御史府按治,奸赃狼籍,遂论弃市,曹人皆相贺。因此有“告不干己事法”著于敕律。

与片子不同的时,该记载里“录人阴事”的赵谏是控制乡里,而片子中的刁光斗录的是朝庭要员的“阴事”,使朝庭要员“无敢迕其意者”,“人畏之甚于寇盗”。这段剧情初看起来觉得设计上有点夸张,却没想到宋朝真有此类事情发生过,看来该剧编辑确实下了不少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