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对十几年前深圳李倩妮事件的背后问题进行调查?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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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妞妞,原名李倩妮,生于1979年4月,广东博罗人.16岁去英国,18岁到美国,先后在美国丹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院学习.2002年出版纪实小说

妞妞,原名李倩妮,生于1979年4月,广东博罗人。16岁去英国,18岁到美国,先后在美国丹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院学习。2002年出版纪实小说《长翅膀的绵羊》。2003年,妞妞将该书改编成电影剧本《时差七小时》,并出演该片的女主角。

10月下旬,互联网上有帖子称,深圳五部委发文要求全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当地民众对此议论纷纷,质疑有关部门推荐这部影片是否妥当,并将此情况与“女主角妞妞是深圳市某高官的女儿”联系起来。

11月3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妞妞事件:窗户纸一定要捅破》一文。随后,北京某媒体披露,妞妞不仅是小说原著作者,还是这部影片制作方深圳市梦想隧道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法人。进一步调查发则发现,妞妞名下共拥有三家公司的股份,“总资产”高达769万元人民币。

11月5日,深圳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媒体提出的电影《时差七小时》是不是“强推官员家属主演的电影”的问题,出面作了说明。同时表示,今后教育部门不再具体就某部影片进行推荐观看。11月6日,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感谢各方面监督,并称已向市委作深刻检查。

媒体声音:

人民网:一次弄巧成拙的“拍马屁”

《党內监督条例》刚刚公布不久,人们自然想根据《党內监督条例》精神去“问责”一下深圳的这位高官:你的家庭收入怎么会拿得出几十万英镑,去供养自己女儿在英国“留学”的?凭你夫人在香港中资公司的收入?这实在没有说服力啊!此外,你和你的夫人与你女儿的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钱究竟是你女儿的钱还是你们的钱?若是你们的钱,这些钱又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违反了党政干部不许经商的规定?

北京青年报:耐人寻味的“妞妞事件”

“妞妞事件”的女主角自己并不拥有公共权力,但是,她的身后站着一位主管文化的爸爸,正是由于这一背景的存在,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了:先是“妞妞”李倩妮的一部文学作品获得了深圳市的若干奖项;该作品要被改编成电影时,深圳的一些民营企业踊跃投资;深圳某部门发出文件,为电影《时差七小时》专门举办了“青少年表演艺术大赛”,大赛内容与妞妞有关,如“妞妞原名是什么”;随后,深圳市五部门联合发出的红头文件把一部商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