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古代九大惨绝人寰的酷刑真貌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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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漫长的中国历史不乏一些暴君,而他们想出的那些惩罚犯人的酷刑更是令人生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首先,毒杀是九大酷刑中最人道的一种,一般用于皇上对于有身份的大臣所用.中国古代对于尸体的完整性要求很高,普通的老百姓也会要求死留全尸,对于在社会上有很地位的官员自然也要保存他们的面子.但中国古代的刑法基本都是斩,削,剁之类,死者肯定没有全尸,有明显侮辱和示众的意思.中国古代社会是封建社会,所谓封建社会就是什么都分等级,连死也是.所谓刑不上大夫,对于有地位的大臣,这种同平民一样的死法显然是不妥的.所以自古皇帝

漫长的中国历史不乏一些暴君,而他们想出的那些惩罚犯人的酷刑更是令人生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首先,毒杀是九大酷刑中最人道的一种,一般用于皇上对于有身份的大臣所用。中国古代对于尸体的完整性要求很高,普通的老百姓也会要求死留全尸,对于在社会上有很地位的官员自然也要保存他们的面子。但中国古代的刑法基本都是斩,削,剁之类,死者肯定没有全尸,有明显侮辱和示众的意思。

中国古代社会是封建社会,所谓封建社会就是什么都分等级,连死也是。所谓刑不上大夫,对于有地位的大臣,这种同平民一样的死法显然是不妥的。所以自古皇帝对于自己看不顺眼或者对认为对自己有威胁的大臣,一般采用赐死的方法,能够保存其生前的地位。而赐死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毒杀,因为这种方式不但可以留有全尸,而且可以掩人耳目,不会被老百姓看热闹。

绞刑和毒杀一样,也是较为体面的死,因为它一不见血,二留有全尸。相比欧洲绞刑采用绞刑架,被处死的犯人都是被吊死,中国的绞刑则一般是绞死,也就是不将犯人吊上去。犯人行刑时一般被绑在一根木桩上,脖子上套一个绳圈。绳圈上有一根木棍,刽子手通过转动木棍将绳索收紧,犯人被绳圈勒住不能呼吸,最终毙命。

绞刑如果正常行刑,其实痛苦不会太大。一般几分钟内犯人就会死去,由于不是西方式的吊刑,受刑者不会折断脖子,不会太大的痛苦。话虽如此,但如果处死的时候,有意要延长死者的痛苦,绞刑就是极为恐怖的刑法。清朝施行绞刑的时候,刽子手一般会向犯人索贿,恐吓犯人如果不给钱,就不一次将其勒死,而是将将其反复勒晕,让其痛苦不堪。

活埋也叫做坑杀,是古代常见的残酷处死犯人的手段。活埋有其特点,主要在于方便处理尸体。任何被处死的犯人,尸体都要专门的人员来处理。一次处死的人如果较少还好点,如果处死的人太多,处理尸体就非常麻烦。而活埋很简单,直接把处死和安葬放在一起,一步到位,所以一般用于处理大批犯人的情况。

活埋也是一种可怕的刑法,由于人被活着推入坑中的时候还活着,之后将坑填满需要较长的时间,之间犯人一截截被埋,其恐怖和精神上的折磨可想而知。最初最著名的坑杀就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一次活埋了400多人。而最大规模的活埋则是长平之战中大量坑杀赵卒,被活埋的有四十万之多。

腰斩就是用刀斧将犯人从腰处一刀斩断,它和斩首的区别在于,斩首当时就死,被腰斩者往往保持一段时间不死。这主要是因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腰部以下没有重要的器官,所以指要砍得较低,就不会立时致命,一般还可以或数分钟之久。

到了后世,腰斩也成为刽子手索贿的手段,如果犯人肯给钱,就一斧头砍上半身,砍到内脏,直接将人砍死。如果不给钱,就砍下半截,甚至连砍数刀,让犯人一时不死。余下的犯人看到这种情况一般都魂飞魄散,老老实实给钱。

宫刑的残酷主要是精神上的,肉体上是其次。宫刑的死亡率其实很高,因为古代的手术没有消毒技术,处理伤口也非常简单(很多时候用烟灰敷在伤口即可),所以受宫刑着的死亡率相当高,一般至少有百分之二十左右。

中国最初的宫刑是肉刑的一种,就是除了死刑以外最重的刑法,但最初只是用来处理犯淫乱罪行的人。但从秦朝开始,宫刑已经成为一种侮辱性的刑法。秦朝就有数万被宫刑的犯人,他们中间很多人被迫修建阿房宫和长城。

炮烙和烹刑有类似,但也有较大不同。烹刑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炮烙则是将人慢慢的烫死,都是非常残忍。炮烙据说是商纣王发明的,商纣王生性残忍,他曾经看到蚂蚁在烧火的铜板上爬。铜板烧热以后,蚂蚁脚站不住,就在铜板上来回翻滚最终被烫死。纣王由此出了灵感,发明的炮烙。

这种刑法不但对犯人极为残忍,傍观者一般也会吓掉魂,更有威慑作用。纣王用炮烙杀死不少大臣,最有名的就是梅伯。由于手段过于凶残,导致朝野震怒。后周王上书要求废除炮烙,纣王居然被迫同意了,可见炮烙恶名之远播。

所谓分尸和车裂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车裂用车或者马匹,分尸则是用刀斧。车裂历史也很久,最初被车裂者是商鞅。他因为反对秦王,被车裂处死。所谓车裂就是用车或马匹拉住犯人的四肢和头部,然后同时向五面行驶,将人活活拉开。

被车裂处死的人都是七零八落,是一种侮辱性的处死方式。而更惨的在于车裂并没有全部拉断,由于车裂需要五匹马同时行动,若配合不好,往往会拉断某些手脚,但不致命。在国外车裂处死的历史中,有犯人连续被拉三次,头部都没有被拉断,只是手脚被拉下来。据说受刑者在三次的短短几分钟内,头发全部从黑变白,面如死灰,足可见悲惨程度。

剥皮酷刑可谓恐怖之极,而大部分剥皮为活剥,更让人心惊肉跳。剥皮历史可考证最初的就为三国时期的暴君孙皓。这个有着孙权丰厚遗产的荒唐皇帝,因为酷刑最终亡国。到了近代,凶残的日本鬼子仍然实施剥皮酷刑。红高粱里面的事情有真实历史原型,日本人在当地将抗日分子活着剥皮处死,试图恐吓人民。

明末农民军的变态将领张献忠,也特别崇尚剥皮酷刑。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目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所有的刑法中,没有比凌迟更为登峰造极的。凌迟在各国都有,但绝对没有国家能够达到中国凌迟的水平。有人说凌迟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残暴面的缩影,这也是有道理的。其实凌迟自古就有,最初的凌迟跟分尸并没有什么区别。

犯人被乱刀砍死,既砍骨头也砍肉,但多则几十刀,少则数刀,最常见的是切八刀。后期逐步发展,越来越残酷。宋朝凌迟不过几十刀而已,到了元朝也不过100多刀。真正发挥到极致的还是明朝!明朝最著名的凌迟是杀刘瑾。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所以刘被剐三千六百刀,气绝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