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长孙绍骋 副省长孙绍骋挂帅!山西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

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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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12月16日,省环保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省政府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孙绍骋挂帅的"铁腕治污行动"领导组,并决定从1

  12月16日,省环保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省政府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孙绍骋挂帅的"铁腕治污行动"领导组,并决定从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部署,此次行动成员单位有环保、发改、经信、公安等13个部门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厅。要求各市、县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市长、县长担任领导组组长。整个行动将体现"短平快、见实效"的特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活动前10天,要求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和梳理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工作台帐,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间两个月,则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各市、县依据环境问题清单,集中整治,实行严格的"对账销号"制度。后20天是督察考核阶段,省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按照要求,各市县要结合2013年至2016年环保部批转举报案件,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环境问题和全省环保大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本辖区排查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处置,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退的退,该改的改,该治的治。

同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全面加强城中村原煤散烧管控,扎实开展道路、工地和原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减少面源污染。此外,还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按照规定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就要及时启动预案,狠抓各项应急措施落实,落实到单位、企业、工地,该停的要停、该限的要限,切实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行动期间,对重大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部门履职不到位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也将按"先办人,后办事"的原则,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此外,按照要求,各市每周必须报告工作进展、整改销号、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省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分析研判各市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并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市、县督导检查,跟踪推进。

整治重点:

一、是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洗煤、炼焦、炼油、铸造、建材、造纸、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

二、是集中整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不经收集处理,跑冒逸散,无组织排放以及露天进行工业涂装喷漆等作业行为;

三、是加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园区工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突出问题;

四、是突出冶金、焦化、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监管。对未完成提标改造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执行高限处罚。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集中开展原煤散烧、秸秆焚烧、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原料堆场、尾矿库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六、是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肃查处黄标车淘汰销号后的违法使用问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七、是重点对化工、制药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